【张雄墓志拓片】
金正隆元年(1156)
1992年10月辽宁省北票市黑城子镇和尚沟村组织村民在沙金沟屯西南山坡修梯田的时候,发现一座古墓,出土一方金代张雄墓志,现藏于北票市博物馆。
志石呈长方形,高71厘米、宽49厘米、厚8.5厘米。志石首题楷书 “金故少监张公墓志”8字,志文楷书26行,满行36字,除个别字漫漶无法释读外,基本清晰可辨。
张在辽乾统九年(1109年)得中进士,后担任飞狐县令(今河北涞源),今涞源县城内还存有八座辽代建筑之一的阁院寺文殊殿,张雄在此任职时文殊殿应已存在了,时逢辽末乱世,群盗烽起,以至万余人围攻县城,张雄率领民众坚守城池,终于等来了援军击退盗贼。
张雄,《辽史》《金史》皆无传。据墓志载,张雄因酒得疾,卒于金太宗天会七年(1129)三月九日,享年59岁。
后由其长子在正隆元年(1156)八月四日,即相隔27年后改葬于祖茔川州城西福德山宝昌寺之南。
“进南王府判”,张雄能够从一个小县令进入由皇族控制的南王府,可见辽王朝对他的重视。“府判”一职,在辽代史书中不见记载。
后入仕金朝,在金熙宗天会六年(1128)“改授河东南路转运户籍判官”。
金朝将宋朝的河东路分为河东北路、河东南路。“河东南路”治所在平阳府(今山西临汾),“天会六年升总管府,置转运司”。“户籍判官”从六品,专管拘收征克等事。
“官至少府少监”。在金代,少府监掌管“尚方、织染、文思、裁造、文绣等署隶焉”。少监为副职,从五品。
【拓片录文】
金故少监张公墓志
……
公姓张氏,讳雄,其先川州宜民县中台里人。自曾大父皆高蹈林泉。考父,授将仕郎。母,国朝追封南阳县太君。公以辽乾统九年擢进士甲科,累迁飞狐县令。于时辽室方季,群盗蜂起。县依山,故数为贼所执,民不堪其忧。公到仕乃施恩惠,抚疮痍,谨防备,缮甲兵。旬月之间,百姓悦之,若见所持者。后贼□聚万余人围城,数西攻,车战揾尘埃蔽日,邑民为之震恐。公曰:“彼乌合之众,其势易败,若能摧锋陷阵,乃可以逞。”于是登城,身为之先,贸壮士数百人,矢石俱发,贼攻具不得施。继而官军外援,并力夹攻之。贼众大溃,民得安堵。进南王府判,百姓扶老携幼遮道呼曰:“父母舍我去耶!”公善意谕之,无不泣涕者。其为政得民心,类皆如此。
国朝天会六年,改授河东南路转运户籍判官。到任未几,因酒得疾,竟不起。以是天会七年三月九日终,享年五十有九,官至少府少监……
大金正隆元年八月四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