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19岁的马某和一个32岁的杨某的对话。 时间是今年6月份,从两人的对话

凹街球鹰 2024-10-30 00:42:51

这是一个19岁的马某和一个32岁的杨某的对话。 时间是今年6月份,从两人的对话来看,19岁的小伙是在今年3月8日入职的,上班到了今年6月11日,正常办理离职。 当时是跟中介签的合同。 离职之后,小伙跟中介进行了联系,出示了离职手续,考勤,以及工资单。 在中介觉得还不够,又要求小伙出示双方签署的用工合同,在杨某的要求下,小伙将双方签署的合同也发给对方。 杨某核算了一下,只给小伙94元,还特意发了一段替小伙编写的文字: “今收到四川XXX公司所有稳岗奖励共计94元。本人承诺:收到此款后,不再向四川xxx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请确认,回复确认转款。 为此,小伙提出了质疑:“不对”。 真是人狠话不多。 紧接着,小伙直接下死亡通牒:“算了,这个钱我不要了,给你自己提前找个好墓地吧”。 “等我来找你吧”。 中介还解释,“这是按照合同补的”。“你要杀我吗?” 小伙回复:“有些事情要做出来你才知道”。 “我愿意付出代价给你上一课,给像你这样的人上一课”。 看得出来,19岁小伙马某已经心生杀意了。但是,杨某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也许是网上的交流吧,以至于杨某没有放在心上。。 事实上,字里行间,体现了马某是那种认死理的人,说话干脆利落,多一个字都懒得说的主。 接下来,小伙子也没有在线上跟杨某联系了,直接开启了寻找杨某的漫长过程。 终于在10月29日中午,小伙在成都高新区找到了杨某,直接就悲剧了,杨某送医之后,医治无效死亡,小伙马某也自残受伤,还在医院治疗。 此事一出,大伙议论纷纷,有人认为,19岁的马某做事太极端了,有纠纷不是想到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寻求办法进行解决,或者找劳动仲裁机构,以及起诉,而是以极端的方式进行,不应该。 不过,也有人认为,马某作为一个打工者,辛苦工作二十多天,才给94块钱,能有什么钱,律师费都付不起,其它途经更是耗不起,经不起折腾,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就放下了法律,拿起了武器。 那么,大家认为19岁的马某该如何是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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