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受贿8.13亿元的贪污案件,一直都是网友们热门讨论的话题,也是各大新闻媒体首要播放的头条新闻,原因大家都知道,因为他任职期间的身份和职权有着较大的影响力。 孙志刚在职期间都担任过哪些职务,我们大家一起来看看: 他担任过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 大家看看,他担任的每一个职务,手中的职权都是难以想象,对于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手中的职权,为有些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项目推进方面、股份认购、工程包揽、房地产开发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在这里,我们就不难理解,他贪污的8.13亿元人民币,来源之轻松,数额之巨大,他在有生之年能花完吗?当他伸手要钱的时候,其实他这辈子已经无“回头”之路了,人的一生已经是臭名昭著了。 各位看官,8.13亿元的人民币,作为重要官员,手中权力之大,人民把他推荐上去,初心是为人民服务,然而,他在金钱的诱惑下,却忘记了自己的初心,也忘记的人民,今天的他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他是逍遥自取,是人民群众的蛀虫,他要为自己“下流”的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