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小时候,母亲赶集,也叫赶会,总是买一堆烂苹果,回家洗洗切切就吃了,这是经济拮据才做的,母亲赶集买东西总是讨价还价,末了,还要拿走一个,卖家基本都是笑呵呵的,农村集市基本都是这样吧? 母亲来到深圳后,就不这样了,这里的商品都是明码标价,容不得讨价还价,当然了,深圳超市也没有烂苹果卖了,只有苹果买了很多,存放时间过长才有坏的。 写这篇文章的出发点是,前天晚上在古玩城吃饭,碰到以前楼下超市的陈老板,我想起母亲经常到他超市买东西,有一次母亲给我电话,让我去超市,我过去以后才知道,超市营业员怀疑母亲偷超市东西,追了母亲几十米,强行翻看母亲带的购物袋,没有。我在陈老板办公室看监控,这是侵犯人尊严的事,如果起诉到法院,赔偿几千块是正常,但最终选择原谅。脱离了经济拮据时代,不是买不起东西了,到超市营业员还是用那种眼光看人。 昨晚去布吉吃饭,服务员不小心把滚烫的汤汁洒在我裤子上,椅子上,我拿来纸巾擦干净,没有一句怨言,如果是胖东来的服务标准,马上免单,赔偿一万元,外加裤子。 我啥也没说,服务员送了一盘拍黄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