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大还是法大?1998年吉林,一名18岁小伙正在游戏厅打游戏,突然被七八个人拖了出去围殴,小伙根本不认识几个人,解释他们认错人了,但是他们根本不听,小伙为了保护自己,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其中一人捅死了,小伙事后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了13年有期徒刑,小伙不服,提起上诉,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了大秘密! 陶利当年正在游戏厅里面打的尽兴,就在这个时候,突然被一股蛮力拖拽起来,拉着自己就向门口走过去,一切发生的太快,陶利根本来不及反应。 陶利为了不让自己摔倒,只能尽快的调整自己的步伐,跟上对方,走出游戏厅,来到一片安静的马路边上,拉着他的人站定了,陶利也只能停了下来。 半大小伙子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受一点委屈都找找补回来,更不要说在公共场合被人直接拖拽出来了。 陶利刚想和对方争论,但是站直身子看清情形后,瞬间熄火了,一眼望去,对方有七八个人,有些看上去还比自己大,有男有女,陶利自己一个人肯定是打不过对方的。 还不等陶利问出口,对方其中一人就开口说话了,但是不是和他说的,而是和这帮人里面的小头头说。 “这就是调戏嫂子的人。”男子对着他们的老大说完这句话,那个老大上下打量着陶利。 陶利问他们具体是怎么回事,身为老大的苏某问他最近是不是在旱冰场调戏了别人,那个人就是自己的女朋友。 陶利听完更懵了,自己根本没有去过旱冰场,就更不要说是调戏别人了,怎么可能呢。 陶利解释说,他们认错人了,那个人肯定不是自己,自己根本没有去过旱冰场,但是这几句话没有起到任何缓解作用,而且还让对方更加恼怒了。 陶利的解释,在对方看来就是在逃避责任,看到他们害怕了,不敢承认,苏某不给陶利再次解释的机会,直接一个拳头上去,打到了陶利的额头上。 陶利突然被殴打了两拳,没能反应过来,直接倒地了,旁边的人见状也开始纷纷上手,对陶利开始拳打脚踢,陶利在几个人停下的时刻,找准机会,站起来逃跑。 但是很快就被人追上了,陶利想着这样下去不是办法,自己肯定会被打的更惨。 陶利急中生智,想起自己身上有随身携带的水果刀,陶利拿出水果刀,对着几个人胡乱的挥舞,目的是将几个人直接吓退。 然而,在这个时候,苏某惹红了眼,距离陶利最近,当陶利把刀子拿出来的时候,苏某已经追了上来,一个不注意,竟然伤到了苏某的左侧胸部。 旁边苏某的朋友,李某见到朋友被伤,气上心头,捡起一旁的木板就开始追赶陶利。 苏某也随手捡了一根木棍追了上去,但是刚刚穿过马路,苏某就倒下了,同行的人见状赶快把他送到了医院。 陶利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近跑到朋友家,在朋友家拿了一把刀, 目的是起到防卫的作用,小心的走出来查看情况,发现路边早就不见了人影。 没多久,警察也赶到了,看到警察陶利并没有逃跑,因为在他看来自己没有做错事情,就算是还手也是为了防卫自己不受伤害。 然而,苏某在经过抢救之后,还是离开了人世,陶利被判定为故意伤害罪,入狱13年,陶利提起上诉,但是被驳回了,二审维持原判。 陶利认为这件事太荒唐了,自己无缘无故被打,还被判了13年,2006年,陶利服刑8年被释放了,开始了自己的维权之路,但是结果一样被驳回了。 在陶利不断上诉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秘密,在一审庭审中的笔录上,有一段文字和上下文的字迹不同,其内容是“卷宗有证据证实苏某并未追赶陶利”。 陶利认为这段文字严重影响了法院的判决,陶利发现这份庭审上有自己的签名,但是自己清楚的记得并没有签过名字。如今陶利已经四十多岁了,依然在维权。 大家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吉林一男子遭殴打持刀反杀一人被判13年,申诉多年仍被驳回-2024-08-13
如果是夺的刀或者路边拿的刀,就应该无罪!但他是随身携带刀具,所以不怨,甚至有点轻了!
感觉属于正当防卫
不反击等着被打死吗
???
逛游戏厅打游戏就不说了,不少人都去过,但是打游戏还随身携带刀具,这个人也不是啥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