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如同打仗 很早我就总结过 为什么叫打官司 主要突出的就是一个打字 打的意思就是打仗 既然叫打仗 就是要拼个你死我活 如果一打就有一方投降 那就只能称之为叫白送 一场官司 可能会经历很长时间 要经历很多小仗似的程序 每次小仗累加则组成了一场战争 这种打仗的形式 所包含的战斗的意境 不次于任何一场现实中的战争 不但涉及兵法甚至还达到出神入化 所以,打官司对于个人或组织 无不是当时阶段中最大的事 稍有疏忽或者不在意 就会造成意想不到的失误和损失 打仗,也有好几种结果 如调解结案、服从一审判决、上诉等等 如对二审判决不服 还可申请再审——继而申请抗诉、申诉…… 上诉、申请再审、申请抗诉、申诉 这就需要进一步延长时间 这样的组合就不只是一场或几场战斗 而是演化为一场周期漫长的战争 通过一场周期漫长的战争 如果能有个彻底解决的结果也算不错 就怕好像陷入泥沼一样地一辈子出不来 白白浪费了本应有乐趣的人生一大段旅程 一场官司打下来 会关联到很多人 不但包括当事人和法官 还包括或明或暗的不同的人际关系 如果遭遇腐败问题 那就会更严重更复杂 光一个司法机关可能就会牵连到很多人 还不包括从中牵线搭桥的潜在的各种人士 所以,有些案件的结果也很模糊 有的看似暂时赢了官司 却被有关机关暗中调查 然后爆出一起成功反腐案件的巨大轰动 当然,也存在一些冤假错案 在漫长的申诉、控告中一直没有结果 然而,只要不气馁坚持下去 翻案的机会或希望总是存在的 法治的进程是逐渐纠错和完善的 时光的延续总是向好的方向发展和变化的 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向往大体都是一致的 所以要相信一定会迎来法治公平公正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