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对来自内地的夫妇,在澳门旅游期间捡到一个钱包后未归还,随后被警方抓获,还涉嫌拾遗不报罪。 根据澳门《民法典》第 1247 条规定,若捡拾财物价值明显超过 2000 澳币,必须通知警方,由警方发布通告。然而,这对夫妇在捡到这意外之财后,立刻带着孩子去大吃了一顿,花掉 700 澳币,丝毫没有归还的打算。 失主报警称钱包里有 2000 澳币,这可以说是精准卡着法律红线报警。因为按照澳门《刑法典》第 200 条规定,将拾得或者发现的他人之物不正当据为己有属于犯罪行为,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 1 年,或者处以每日 120 元的罚金。 不过呢,如果这对夫妇在捡到钱包后及时通知警方,即便超过一年也无人前来领取遗失物,那么他们就可以合法拥有该财物。倘若失主前来领取,他们也能够按照比例索要报酬。比如失主说钱包里有 2000 元,他们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索要 200 元作为报酬。 那么,捡到的东西,该如何处理?我认为澳门民法典的做法,准确的拿捏了人的心理,即保障了捡拾人索要报酬的权利,同时,也维护了失主对财物的所有权,你觉得呢?
郭独独 郭一分 郭哭腔 郭装叉 郭歪嘴 请滚出广州队!!!!胡独独胡装叉也请滚出宏远队!!杜峰私心太重了且总喜欢玩些小心计…新人上场几十秒就被换下来大骂一顿,上场几十秒就算是库里也一样没数据啊!新人根本就没有得到真正锻炼的机会!!然后杜峰就总是甩锅给新人!!胡独独,胡装叉也一直都是飘上天,总是只顾自己单打独斗刷数据的!!杜家帮和胡独独胡装叉不滚的话,宏远队走不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