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不要人活了?"吉林,一男子开车送货,半路上车牌号左边螺丝脱落,司机因在路上

鲁滨逊每日日记 2024-10-31 15:45:23

"还要不要人活了?"吉林,一男子开车送货,半路上车牌号左边螺丝脱落,司机因在路上找不到相同的螺丝,先用铁丝固定,路遇交警,惨遭扣12分,罚款200,司机大怒,小小一颗螺丝钉竟然就砸了自己的饭碗,司机不服将交警大队告上了法庭,当庭宣判结果亮了! 在这个平平无常的早晨,郭富玉像平常一样驱车去山区老板那拉货然后向市区开去,今天不同的是总是感觉大车前面总是有响动,郭富玉路过一片小树林想下车方便一下,顺便看看车前边有什么在响。 方便回来的郭富玉环视了车的四周看是不是有电线或者树枝是什么的卡在前面,猛然发现固定车牌号的螺丝已经脱落了,只有一边螺丝在固定,车牌在车上摇摇欲坠。他心道:这可怎么办,车上也没有螺丝呀。 看着摇摇欲坠的车牌,郭富玉一拍大腿计上心头,拿出车厢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放的铁丝把车牌捆了上去。 就这样郭富玉又重新回到车上,拉着满满一车新鲜水果前往市区,就在离送货地不到十几公里的时候,意外出现了。 看着路口一个个交警,整装待发,郭富玉心里有些嘀咕。交警对他摆摆手,示意他下车检查。 “同志,你这号牌怎么回事?”交警看着一侧用铁丝固定的号牌发出疑问。 看到交警发现了铁丝捆绑号牌的郭富玉,急切的用双手拉住了交警的手,说道“交警同志您听我说,我这不是也没办法了吗,我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掉的,我发现了之后,就先用铁丝捆了一下,我保证一会儿我送完货马上就去修……” 交警挣开郭富玉的手,笑着说道:“你这开车也不检查一下,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掉的,你知道这存在多大安全隐患吗,而且你没有按照规定悬挂号牌属于重大违规,记12分,罚款200元。” 郭富玉听到记分12分的处罚,顿时天塌了一般,啪的一声跪在交警面前:“交警同志我求求您了,您看我就这一次,我妈还等我的工资吃药看病呢……” 郭富玉吉林人,一个地道的东北汉子,因为小时候家里贫困读完初中就辍学打工。在这个学历的时代,因为早早的辍学,他一直在工地打着零工,维持家用,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找苦命人,他的母亲患上了癌症需要透析维持。听村里人说开大车挣钱,就单单一趟就可以挣个上千元。郭富玉听到后咬咬牙,去了离家最近的驾校报了名,学习开车技术。 终于在三个月的学习后,郭富玉拿到了梦寐以求的大车驾驶证,开始了他从山区运水果到市区的运输之路,一干就是十年。 没等郭富玉说完,交警赶忙把跪在地上的郭富玉搀扶起来,将罚单递给他。 郭富玉失魂落魄的回到家,将自己关到屋里,一根一根的抽着烟,看着罚单上的12分,郭富玉满眼泪花,自己好不容易考上的驾驶证,找到一份稳定收入不错的工作就这样消失了。想了一晚上的 郭富玉,颤颤巍巍的拿起电话想着看有没有人可以帮帮他,突然他想到自己在城里打工的哥们好像是个律师,他心道:要不找找他帮忙问问看看能不能少扣点分! 经过电话沟通,他鼓起勇气将交警大队告上了法院。 他的朋友也通过网络方式将这件事发上了媒体,社会媒体议论纷纷,都在期待着法院的宣判。 终于到了开庭的时间,郭富玉和他的好哥们李然,走进了法庭,向法庭申诉撤销处罚。 李然作为郭富玉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表示:郭富玉驾驶大车拉水果进市区途中车牌螺丝脱落,后用铁丝捆绑的行为实属无奈之举,因为山间路上并未设有机动车修理店,所以没办法进行及时维修。 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政处罚法》进行深度的研究和分析,最终认定:郭富玉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用铁丝用固定的行为虽然不恰当,但并没有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影响。考虑到原告郭富玉因在山路上未找到修车地点而导致的违规行为属于特殊情况,交警给予的处罚可能会给他的生活带来的严重影响,交警队对原告郭富玉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明显不符合“过罚相当”,因此撤销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这个案子,网络上大家有不同的看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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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31 21:39

    打电话报警

  • 2024-11-01 18:35

    吹毛求疵。

  • 2024-11-01 19:24

    真瞎扯,号码写在车后帆布上交警都不会罚,少个螺丝不算事。写手你是纯黑啊[哭笑不得]

  • 2024-11-01 19:12

    这螺丝掉了去修理厂都不一定修得了,你是吉A的牌套上吉B的缧丝都有可能罚你,因为你不是在他们交警队车管所买的缧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