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爱上一个大自己27岁,比自己父亲小一岁的中年大叔,可到头来,人家根本不想娶她,女子不干了,去大叔单位闹,大叔承诺给女子200万补偿,外加3个工作岗位,给了钱后,大叔反手就把女子举报了,说他一分钱不想给,是女子威胁他,女子被判有期徒刑10年,还连累他哥哥被判3年。同时分处罚金10万元和3万元,女子还得把大叔给的200万退赔。网友:不仅白嫖了而且送人入狱,小女孩还是斗不过老狐狸! (来源:齐鲁一点 ) 2017年3月,阿莲入职一家工程咨询公司,这个公司可不是一个素人随便可以进的。 这要归功于她的哥哥阿明,他有个高中同学阿峰,两人称兄道弟,阿峰把阿明,介绍给自己在咨询公司身在要职的父亲老刘做司机。 阿明很会溜须拍马那一套,很受老刘器重,给妹妹安排一个工作,也不是难事。 可阿明哪里知道,在他妹妹一脚踏入这个公司那一刻,等着他们兄妹俩的,竟然不是前程似锦,而是牢狱之灾。 很快,老刘和阿莲,一个为色,一个为财,就顺理成章走到了一起。 老刘跟阿莲说他离婚了,虽然老刘比阿莲大27岁,比她父亲才小一岁,但是嫁给他吃香的喝辣的,不但可以躺平,还可以荣华富贵,阿莲权衡了一下,觉得这笔交易自己赚了。 可她哪里知道,老刘是离婚的,那是跟第一任妻子离婚了,然后他又再婚了。 阿莲知道后,指责老刘欺骗他,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大闹着要分手,可老刘不答应,还承诺尽快离婚。 阿莲信以为真,就安心等着老刘离婚娶她,可到了2018年4月,阿莲明显感觉老刘对自己冷淡了,不但不跟自己约会,还找各种借口避而不见。 阿莲终于明白,这个老刘不过就是想跟自己玩玩,没有娶自己的意思,她怒了,开始纠缠老刘,还去他单位大吵大闹。 为了安抚阿莲,双方开始谈判,老刘承诺给阿莲阿蕊一套房,还有几十万元,让她做个生意。 但阿莲觉得自己还是太亏了,她狮子大张口,提出4个要求:一、老刘马上离婚,然后和自己结婚;二、如果老刘不给自己婚姻,那就给2000万赔偿;三、给自己和哥嫂安排3个正式工作;四、老刘当着她面,给二婚妻100个大嘴巴,她觉得她是他们婚姻的绊脚石,只有这样才出一口恶气。 老刘当然不同意,他找中间人来劝阿莲,可以跟老刘要个三五百万,把他打疼,但别打死,两败俱伤对谁都不好。 而且,老刘也让阿明劝自己妹妹,放弃跟他结婚的念头, 可阿莲根本不吃他那一套,2019年4月,阿莲再次举报老刘,双方又开始谈判,阿莲索要600万,但老刘说回家商量,却一直不给阿莲答复。 阿莲急了,又开始举报,老刘怕了,2019年7月13日,两个人又坐下来谈判,老刘承诺给她200万,阿莲不再纠缠他,而且撤回已举报内容。 可给了钱后,承诺的3个工作还没给安排,阿莲继续举报,老刘无奈报了警。 2019年12月16日,阿莲兄妹因涉嫌敲诈勒索被刑事拘留。 2022年6月23日,兄妹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3年,同时分处罚金10万元和3万元,阿莲还得把老刘给的200万退赔。 那么,阿莲和老刘的爱恨情仇,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呢? 1、阿莲兄妹构成敲诈勒索罪。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阿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老刘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财物200万及3个工作机会,且数额巨大,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特别是她提出的四个要求中的部分内容,如给2000万赔偿、让老刘当着她面给二婚妻100个大嘴巴等,更是体现了其敲诈勒索的恶意和非法性。 2、阿明属于阿莲的共犯。 《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阿莲与阿明作为兄妹,在敲诈勒索老刘的过程中,存在共同的故意和行为,因此构成共同犯罪。 尽管阿明可能并未直接参与阿莲的某些敲诈行为,但他在阿莲与老刘的关系中,起到了介绍和推波助澜的作用,且未能有效阻止阿莲的犯罪行为,因此也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阿莲通过敲诈勒索所得的200万属于违法所得,依法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给老刘。 《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所以啊,大家引以为戒,在感情和利益面前保持清醒和理智,别做出违法乱纪的事儿来! 对于阿莲和老刘的恩怨纠葛,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刑法
这是交易
匹夫无罪 怀璧其罪!小女子做梦可以😌就算给你2000万,又能怎么样?说不定会丢命。200万拿到手你还要作死。不是你遇到了老猎人,而是你本身就畜生不如,自寻死路进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