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问题想请教律师们: 歌曲《我的楼兰》词作者是苏柳,作曲者是刀郎,首唱者是云朵,可近来刀郎所属的“北京啊呀啦嗦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成都啊呀啦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却发表了一则与云乐“脱钩”的声明,声明中除了由刀郎本人作词作曲的《爱是你我》、《云朵》、《西海情歌》外,还包括《我的楼兰》。 我就不明白了,明明歌曲《我的楼兰》,刀郎只是谱了曲,歌词是苏柳创作的,在没有得到苏柳授权的情况下(至少目前为止还没看到苏柳先生的相关声明),刀郎所属的两家公司怎么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云朵的合约(线下演唱时限2024年12月31日止)呢? 有律师能出来给我们普普法吗?看看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真是个大聪明,明天到云端音领奖去!
刀郎的曲,找人填词,说好了多少钱,给了钱版权自然在刀郎手里。比如你的词,去找人谱曲,谈好条件,那这首歌版权也可以是你的。
版权原本就是在刀郎公司的吧,苏柳这边不管是工作成果还是刀郎他们花钱买的,最后结果是整体版权在刀郎公司,一般公司都会这么做的。然后刀郎公司在云朵解约时候比如给予什么代价,或者无偿取得十年演唱权,这是整的。也有人零买,比如一次晚会上唱这种。云朵一个视频就提到上春晚时候向啊呀啦嗦买了一首歌的一次春晚演唱权。其实从云朵历次发言中可以看出她是非常尊重版权。别人网上可以没有版权随便唱,但她坚持不唱。
没有刀郎云朵就是谢春芳,她什么时候出过版权费了
你怎么知苏柳没授权?不要在这里逼逼,想洗白没那么容易。
小便想到的,云端音的律师团不知想了多少万遍,这个官司战了几年了。
什么叫首唱者是云朵?刀郎曲谱时自己不唱么?[得瑟]
纯属混淆视听,说明你根本不懂法!就如专利一样,不管谁发明的,专利版权在谁手里(或公司或个人),就由他来主张权利,受法律保护!既然歌曲版权在成都啊呀啦公司,就由该公司主张权利,受法律保护!
怎么有那么多无良,无耻的自煤体,天天洗白,脏东西怎么洗都是脏东西。到底请了多少水军。
看来小编一心想为云朵翻牌,那么小编你也不想想人家刀郎肯定是买了苏柳这首歌的版权了,他又不是不懂这方面的知识。
应该是苏柳属于啊呀啦嗦公司的,
明摆着,刀郎是付钱给词作者的,买断词版权,拥有该歌曲的版权,如果你有兴趣也可以花钱买断版权,你就拥有该歌曲的版权,其他人出于商业目的唱这首歌必须证求你的意见、授权后方能演唱,否则就构成侵权,你可以告他。
就这么和你说吧,知道为啥大张伟不唱花儿乐队时期的歌吗,那可都是他们自己的歌,但是合同规定了这些属于谁,那它就是谁的,和谁写的没关系,懂了吗。更别说这种和服务员没有鸡毛关系的!
傻逼疑问
无语!文盲真可怕!这也好意思发出来?
唱一下就是你的了?
小便,云呆给你多少钱
跟专利一样,卖了就跟你没关系了,只能说发明人是你,你用也得经过允许(掏钱)!
应该苏柳跟刀郎有协议,词被买断了吧
咸吃萝卜淡操心
合法的,如果你不懂法的话?就和你家买了东西后再加工好成工具了,然后别人借去用了就说是他的,你同意吗?
作曲者是主人,你懂吗
谢春芳良心都没有了,还怂恿无良水军为自己洗白!在她内心钱比良心重要,贵人阿布让她拍个几秒的祝福语都要两万块,良心狗吃了!
人家刀郎没有版权会发这样的声明?说你无知还是客气话。
放狗屁!难道作曲不够吗?你。是诗朗诵?不要曲子?神经病!
道德败坏的女人,啥也不是
奖励半扇
可以诗朗诵,但不能唱
你连这都需要请教律师呀?你还写个锤子的豆腐块啊!找骂来的?
如果刀郎作词作曲一首歌,把版权送给张三,那么管你谁唱,付版权费给张三!换句话说,管你谁作词作曲,只看版权在谁手里。
要说首唱,肯定是作曲者自己,如果他自己都不唱,怎么知道这首歌好不好听,是不是鬼哭狼嚎。对外、对公众唱,那只能叫首次演唱。
我选择相信刀郎的人品
至少曲的版权是刀郎吧?一首歌最重要的就是曲。谢春芳想唱,去找苏柳买词,自己编个曲好了。
嘿嘿嘿。。。要唱可以啊,拿钱💰买。
一首歌曲想出名,作词、作曲、首唱三者缺一不可!任何一方不好都不会出名和流行!
看来51出来的智商真不行啊
本来骂四大恶人::怎么转场骂云朵了,这资本力量太大了
法律的问题,找法院!!别混淆视听!!
版权归刀郎,懂了吧
找骂的
收到了多钱
水军满天飞,捧的捧不到点上,踩的踩不到点上,都是瞎吹瞎黑,早晚会反噬
支持云朵热爰刀郎[玫瑰][玫瑰][玫瑰][玫瑰] 把安公公等造谣生事的黑粉绳之于法。
这跟车一样,你买了辆装采埃孚变速箱的蓝天白云标的车,你说这车是属于哪个车企的????
哈哈,51节
楼兰是刀郎公司付钱给苏柳买的词!
你哔哔哔哔怎么就知道“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