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德兴,女子与相亲认识男子见面两天,就让男子住在自己家中,半个月内二人订婚并登记结婚。期间,二人同房4次。可摆酒后,女子却以男子隐瞒身体重大疾病为由,起诉撤销婚姻关系并要求赔偿其5万元精神损失费。但男子反诉并要求女子返还彩礼40万元,法院这样判了!
两年前28岁的小李(化名)在家人的催促下,开始考虑婚姻大事,作为一名普通的白领,小李虽然事业稳定,但在感情方面一直没有太多进展,他的父母担心儿子会成为"大龄剩男",于是通过各种途径为他物色对象。
就在这时,通过亲戚介绍,小李认识了26岁的张女士,在第一次见面时,两人都觉得对方还不错,有继续发展的可能。
然而,接下来的发展速度,却远远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期。
第二次见面后,在双方家长的撮合下,小李和张女士决定尝试同居,他们的理由是:"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得好好了解对方才行。"
就这样,两个几乎还是陌生人的年轻人,开始了同居生活,起初,一切似乎都很顺利,小李体贴周到,张女士温柔贤惠,两人相处得还算融洽。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也逐渐显现,小李发现张女士有些大手大脚,经常买一些不必要的东西。而张女士则觉得小李有些抠门,对生活品质要求不高。但是,在家人的期待和社会压力下,两人都选择了忽视这些问题。
仅仅半个月后,在双方家长的催促下,小李和张女士决定订婚,订婚当天,小李按照当地习俗,支付了35万元的彩礼,外加4.5万元的"三金"作为回礼,张女士的家人送了一辆价值15万元的轿车作为陪嫁。
订婚仪式举行得很隆重,两家人都洋溢着喜悦的笑容,然而只有小李和张女士知道,他们的内心其实充满了疑虑和不安。
订婚后不久,两人就去民政局登记结婚了,从相识到领证,整个过程只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婚后的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甜蜜,虽然两人同居在一起,但实际上的亲密接触并不多,直到举办婚礼的前夕,两人只同房了4次。每次张女士都显得很勉强,这让小李感到困惑和受伤。
婚礼如期举行,宾客如云,场面热闹。然而,新郎新娘的笑容却显得有些勉强,婚礼结束后,问题彻底爆发了。
张女士开始拒绝履行夫妻义务,并且态度变得冷淡,小李多次尝试沟通,但都无功而返,最终张女士提出了一个令小李震惊的理由——她怀疑小李患有重大疾病,隐瞒了病情。
张女士声称,她发现小李经常半夜起来上厕所,而且有时会出现腰痛的症状,她认为这可能是肾病或前列腺疾病的征兆。尽管小李再三解释这只是普通的生理现象,但张女士坚持己见。
事态迅速恶化。张女士以"被隐瞒重大疾病"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婚姻关系,并索赔5万元精神损失费。她声称自己因为这段婚姻遭受了巨大的精神创伤,需要赔偿。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指控,小李感到既愤怒又委屈,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他多次前往医院进行全面体检,检查结果显示,小李身体健康,并没有任何重大疾病。
然而,即便有了医院的证明,张女士仍然坚持自己的说法,她认为,小李可能是在得知自己要起诉后,临时进行了治疗。
这场官司持续了几个月,给双方都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小李的父母对这个突然变卦的儿媳感到十分失望,而张女士的家人则坚持认为自己的女儿是受害者。
在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张女士的律师强调,婚姻应建立在诚实互信的基础上,如果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就构成欺诈,而小李的律师则反驳说,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小李患有重大疾病,张女士的指控纯属臆测。
法官仔细审查了双方提供的证据,最终法院认为张女士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小李患有重大疾病,因此不支持撤销婚姻的请求。
然而,这个判决并没有解决问题。小李感到自己的名誉受到了严重损害,于是提出反诉,要求离婚并返还40万元彩礼(包括35万元彩礼和5万元其他开支)。
法院认为,小李提出的离婚及返还彩礼的反诉,与张女士提出的撤销婚姻诉讼性质不同,需要另案处理。这意味着,这对年轻人的婚姻纠纷还将继续。
这个案例很快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许多人对这段闪婚闪离的婚姻表示惋惜,同时也反思现代婚姻中存在的问题。
有人评论说:"这就是为什么不能草率结婚的原因,婚姻需要双方深入了解,共同经营,而不是仅仅依靠一时冲动。"
也有人指出:"高额彩礼的陋习应该被摒弃。婚姻不是交易,不应该用金钱来衡量。"
还有人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婚姻中保留证据的重要性。无论是婚前财产公证,还是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事项,都应该有书面记录。"
婚姻不应该是冲动的产物,而应该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决定,双方需要充分了解对方,包括性格、生活习惯、价值观等方面,同时我们也需要反思一些不合理的传统习俗,比如高额彩礼,它们可能给年轻人带来不必要的经济压力。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