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男子开收割机去给人收玉米,没想到,玉米地被人偷着用铁板焊了很多三角

史涣评案 2024-11-01 13:57:11

黑龙江哈尔滨,男子开收割机去给人收玉米,没想到,玉米地被人偷着用铁板焊了很多三角铁,几辆收割机轮胎都被扎爆,这明显有人使坏,男子怀疑是同行眼红干的,直接报了警,不料嫌疑人竟然是村里开超市的老板,他经常去超市买东西,老板也不种地,两人又没竞争,也没恩怨,他搞不懂对方为啥这么干?网友:嫌你穷,恨你富,只要你过得比我好,我就受不了。 (来源:第一眼新闻 ) 大奎是村子里少有的几个,既能吃苦,又有魄力的人之一。 他不顾妻子和家人反对,贷款买了一辆收割机,秋收时,给人收割庄稼挣钱,他有信心,很快就能还上贷款,带着一家人奔小康。 这天,脸晒得黝黑的大奎,开着收割机,直奔村东头的一片玉米地。 一周前,村民老王跟他打了招呼,雇他收玉米,他的活已经排满半个月了,虽然每天起早贪黑很累,但大奎越干越有劲。 老王家的收成不错,玉米杆子粗壮,果实饱满,大奎跟老王打趣到,这都是他汗珠子掉地上摔八瓣换来的。 老王却说多亏了老天爷赏饭吃,才让咱们庄稼人对得起这份辛苦。 大奎正收割时,只听见砰的一声响,他心里咯噔一下,不好,收割机轮胎爆了。 他赶紧下车查看,却发现轮胎扎了一个铁板,上面被焊了三角铁,他再一查找,地里这样的三角铁还有不少。 这分明是有人使坏,可老王老实巴交,没和人结怨结仇,他想不出谁这么坑自己? 大奎这才想明白,这个缺德人针对的不是老王而是他的收割机,对方知道自己今天要给老王家收玉米,就提前偷放了三角铁。 在大奎看来,他也与人为善,没和谁结梁子,背后搞自己的人,一定和他有利益关系,自己车胎被扎,谁最有力,凶手就是谁。 他一下子想到了前段时间刚买收割机的老李,两家都有收割机,有竞争,自己车胎被扎,他最有利可图。 于是,他愤怒的报了警,警方随后的调查却揭开了真相。 经过走访和排查,警方发现那些铁板上的三角铁,是有人故意焊上去的,而且作案手法熟练,显然不是临时起意。 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锁定了嫌疑人,对方不是老李,竟然是村子里开超市的孙江。 原来,老李的车胎也被扎了,他也是受害者。 但大奎始终想不明白,自己经常去孙江家超市买东西,见了面两人有说有笑,而且,孙江不种地,两人不但没有过节,还属于互惠互利的关系,自己倒霉了,他什么好处也捞不到,他为啥这么做? 当警方把孙江带到现场时,大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无法理解,为什么一个平时和自己关系不错的人,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据孙江交代,他就是看不惯这些买收割机的,每天财源滚滚,日子过得比自己好,嫉妒心作祟,他就暗中使坏。 他就是看到别人挣钱了他就来气,让收割机进不了地,就挣不到钱,收割机不能下地收割,玉米也收不了,玉米收不了烂在地里了,种地的人也挣不到钱了,这是一箭双雕,他这是损人不利己。 用机器收割,不像以前找很多人来收,如果有很多人来收地,干活这期间,喝酒买吃的就有很多人来超市消费,这就是利益! 这下好了!在村里一辈子抬不起头了,老婆孩子都跟着丢人!以后孩子怎么活?这种人,缺德,损德,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 那么,孙江在玉米地放三角铁的行为,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呢? 1、孙江可能构成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孙江故意在玉米地放置三角铁,导致多辆收割机轮胎被扎爆,属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 如果受损的收割机及轮胎价值达到一定数额,或者孙江的行为造成了其他严重情节,如导致农业生产受阻、农民经济损失巨大等,则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2、孙江的行为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即使未构成刑事犯罪,也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受损情况和孙江的主观恶性程度,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以拘留和/或罚款的处罚。 3、孙江的行为已经危及了农民和大奎等收割机操作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民法典》第1167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作为被侵权人,大奎和其他受损农民,有权请求孙江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对于孙江的恶劣行为,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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