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窦娥还冤!”2010年山东青岛,男子在面馆吃了碗面,却发现门口的电动车不翼而飞。路边商贩告知,是一名瘦小的老汉弄走了。男子快追上老头时,要起其放下车子,老头不予理睬。男子踹了老头一脚,其却突发心脏病猝死。老头家属诉至法院,要求男子赔偿112万多元。法院经过两次审理后,判决结果却引发争论。 当天韩大奇忙碌了一上午后,他决定去家附近的面馆吃一碗面。谁也没想到,这一顿普通的午餐,却成为了悲剧的开端。 当韩大奇结账走出面馆时,习惯性地朝停放电动车的方向望了一眼,发现空空如也。他当即愣住,便向周围的路人打听,终于从一个路边商贩口中得知,是一个穿着陈旧、形貌干瘦的老汉将他的电动车推走了。韩大奇心头一紧,决定立即追上去讨回自己的电动车。 韩大奇迅速沿着商贩指引的方向一路小跑,终于在几条街之外,他在小巷口瞥见了一个瘦削的背影,正是那个小贩描述的老汉——赵高鼎。 赵高鼎年近七旬,佝偻着背,手里推着韩大奇的电动车,步履蹒跚地朝前走。韩大奇心头怒火中烧,大步流星地追上去,冲着赵高鼎喊道:“喂!把我的车放下!” 赵高鼎听见喊声,缓缓回头,但并没有停下脚步,反而加快了步伐,似乎并不打算把车还给韩大奇。这种态度无疑让韩大奇更加愤怒,他接连大声喊叫:“你要干嘛!快放下我的车!”然而,赵高鼎依旧充耳不闻,继续推着车往前走,仿佛根本没有听见韩大奇的愤怒。 韩大奇怒不可遏,冲上去一把抓住车把,用力试图把电动车从赵高鼎手中抢回。然而,赵高鼎似乎也不甘示弱,双手紧握车把,显得异常固执。眼看着对方不肯松手,韩大奇气急败坏,失去冷静,忍不住抬腿踹了赵高鼎一脚。 这一脚不重,韩大奇只是想让赵高鼎松手,但没想到却成为了这场悲剧的转折点。赵高鼎被这一脚踹得失去平衡,踉跄地往后退了几步,随后便重重地倒在了地上。韩大奇原本的怒火也瞬间被震惊取代。他慌张地凑过去,试图把赵高鼎扶起来,却发现对方脸色惨白,呼吸急促,显得极为痛苦。 路人见状纷纷围上来,有人拨打了急救电话,然而,当救护车赶到时,赵高鼎已经停止了呼吸。经过医生的初步判断,赵高鼎是突发心脏病猝死的。 此时,韩大奇心中五味杂陈,既有懊悔,又有不解。他只是想要回自己的车,怎么会发展成这样?他没想到,一场原本只是想追回财物的小冲突,竟然以如此悲惨的结局收场。 接下来的日子,赵高鼎的家属将韩大奇告上法庭,指控他过失致人死亡,并要求巨额赔偿。他们的诉求是112万余元,认为韩大奇的行为直接导致了赵高鼎的死亡。然而,韩大奇则认为自己只是想要回被偷走的财物,赵高鼎的死亡完全是个意外,与他无关。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媒体、律师、法学专家乃至普通市民,纷纷对案件发表意见。支持赵高鼎家属的人认为,韩大奇即使遭遇电动车被盗,也不应该采取暴力手段,特别是面对一位年迈的老人。 而站在韩大奇一方的人则认为,他的行为只是为了追回自己的财产,属于正当防卫,赵高鼎的猝死是因其自身健康状况所致,韩大奇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在法庭上,韩大奇的律师提出,赵高鼎的心脏病发作属于自身健康原因,且事发前并未告知韩大奇自己的病情,因此韩大奇的行为并不构成过失。然而,赵高鼎的家属则坚持认为,如果不是韩大奇的“踹人”行为,赵高鼎不会猝死。 法庭在一审中判定韩大奇赔偿56392元,认为其行为构成了轻微过失,虽不构成犯罪,但需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韩大奇对这一判决结果并不满意,他认为自己只是“防卫”行为,且数额过高;赵高鼎家属也不满,认为判决数额不足以弥补失去亲人的痛苦,双方均提起上诉。 在二审中,法院再次对事件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详细分析。最终,法院维持原判,确认韩大奇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属于正当防卫,但因其“踹人”的行为与赵高鼎的死亡之间存在轻微关联,因此需承担部分责任。韩大奇最终被判定需赔偿56392元。 这一案件的结局并未完全平息社会的争议。许多人依旧认为,韩大奇的行为只是“合理的防卫”,但也有一部分人认为,社会应对老年人的安全多一份保护。案件引发的讨论,反映出社会在法律与道德之间的纠结,也让人们深思,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是否应更加注重方式的合理性和对他人可能带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