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仓,一男在自家院子后面开辟菜园子,邻居不干了,认为男子占了他家地方,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执,随后,邻居被气得卧病在床。不曾想,一年后,邻居突然脑出血死亡,邻居妻子找上门来,向男子索赔105万余元。男子怒怼:这都猴年马月的事了,你这不不明摆着想讹人吗?邻居妻子索赔不成,将男子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很意外。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刘军看着邻居王二家又是盖砖房,又是盖猪圈的,就连院墙都修得老气派了,心里莫名的不是滋味。
要说前几年两家关系处的还不错,有事还互相帮衬一把,自从王二两口子打工回来,关系就变得疏远了。
刘军觉得王二两口子有了钱就变了,眼高于顶,说话也夹枪带棒的,看不起人了,所以,就对他们夫妻俩避而远之了。
王二家翻盖老房子,村里人都去帮忙了,刘军未曾露过面。
直到王二在后院开辟了一块菜园子,刘军终于坐不住了,认为王二占了他家地方,气呼呼的找到王二讨要说法。
王二很客气的说:刘军大哥,前几年我没在家,咱们邻居住着,你把你家的菜园子扩到我这边来了,我也没和你计较,但是,我们两口子不打算出去打工了,所以,这菜园子还是得利用起来,我们圈起来的地方都是我们家的地方,不能因为你一直用着,就当成你家的。
刘军一听,火冒三丈,一口咬定王二就是占了他家的地方,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在村里人的劝说下,双方才各自回家。
事后,刘军被气得卧病在床好几天,从这以后,两家算结下了梁子。
万万想不到,在1年3个月后,刘军突发脑出血死亡。
刘军妻子竟突然找上王二,称刘军的死都是被王二气得,落下了病根,还狮子大开口向王二索赔100多万。
王二暴怒,这都一年多的事情了,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被我气得,你这不是穷极讹赖想讹人吗?
刘军妻子索要不成,直接将王二告上法庭。
1、刘军妻子说,刘军自从和王二吵架以后,被气得卧病在床。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刘军的妻子为了证明丈夫的死因,提供了一系列详尽的医疗文件。
这些文件包括近一年来的检查报告和医院消费清单,它们清晰地记录了刘军在与王二发生激烈争吵后所经历的一系列健康问题。
据这些报告显示,刘军在争吵后出现了头晕脑胀、呕吐等明显的身体不适症状。结合这些证据,刘军妻子认为,刘军的死亡与王二之间的那次争吵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因此王二应承担赔偿责任。
2、王二认为,事情都过去一年多了,找他索赔毫无道理。
《民法典》第6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王二称:刘军本来就患有高血压,他去世的时间距离我们之间的争吵已经过去了一年多。而且,在那段时间里,他曾经康复过,村里的人都可以作证。
在那期间,刘军还下过地干活,完全没有看出有任何生病的迹象。因此,现在把他的去世算在我的头上,实在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3、法院审理后认为:
《民法典》第1003条 【身体权】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本案的焦点在于,刘军的死亡到底和王二争吵之间到底有没有因果关系。
因鉴定结果显示,刘军死因确实为突发脑出血,导致死亡。
在王二与刘军发生争吵之后,刘军确实因病卧床多日,这一事实可以认定王二的争吵行为与刘军发病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此外,依据普遍的医学知识,争吵等外部因素引发的情绪波动会导致人的血压升高。
考虑到刘军本身就患有高血压这一风险因素,这种情绪波动有可能加剧其病情,甚至诱发脑出血等严重后果。
最后,法院判决王二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赔偿刘军家属4.8万余元。
(文中均为化名)
突发脑出血还能一年后去世?
该案主审法官就是个糊涂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