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3岁男子在道观生活12年后,因想跳槽要求道观为其出具参加工作12年的证明。被拒绝后,男子申请仲裁。无果后,男子以每天要值殿、从事经乐团工作,道观每月给其支付2千元“工资”,双方形成劳动关系为由告上法庭。但道观认为2千元是生活费并非工资。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在道观的日子,李明每天早起诵经、修行,接待信众,慢慢地适应了道士的身份。他用心参与道观的日常事务,对道教充满了虔诚,努力修行。 然而,随着时光的流逝,李明开始对道观的运作以及自己修行的意义产生了怀疑。他和其他道士探讨,思考着信仰与现实生活之间的种种矛盾。 终于,在 33 岁这年,李明决定重返世俗,去寻找更广阔的人生道路。他请求道观出具参加工作的证明,却被无情拒绝,这让他既失望又愤怒。 李明认为自己和道观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向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可惜没有成功。申请仲裁时,他努力收集证据,想证明道观的管理和世俗工作有相似之处。 接着,李明向法院提起诉讼,觉得自己在道观的种种活动应该被当作工作看待。可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认为他和道观不存在劳动关系。李明觉得法官不理解自己的付出,决定上诉。 二审法庭上,李明的律师强调现代社会宗教与工作的界限模糊,而道观代表则坚持宗教活动的特殊,不能用劳动法衡量。最终,法院维持原判,认定双方是基于宗教信仰建立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李明在法庭外满心的迷茫和无奈,但他还是不想放弃对自我的追寻。 他的案子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很多人关注起宗教信仰和劳动关系的界限。社交媒体上,网友对他的遭遇表示同情,支持他维护自身权益。 李明最终接受了现实,重新融入社会,开始找适合自己的工作。他反思在道观的 12 年,把它当作人生的一部分,努力弥补和社会的脱节。 后来,李明开始参加社区活动,分享道教经历和思考,帮助更多的人。在新工作中,他也慢慢找回自信,重新和社会建立了联系,展现出积极向上的态度。
道观发的那是单费,也就是生活费,并不是工资,只是让你日常衣食住行用的,住道观又不跟你签订合同缴纳社保,你有信仰才去的,肯定不能算是工作。
如果确认是工作了,下一步是不是要求补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