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放高利贷正式入罪,这3类人哭惨了!
1.放高利贷的人。 以前靠放高利贷轻松赚钱,现在入罪了,不仅面临法律制裁,还可能失去非法得来的财富。他们的“财路”被断,能不哭惨?以后可不敢再轻易违法放贷了。
2.与高利贷有利益关联的人。 比如一些为高利贷提供渠道或者掩护的人,这下也跟着倒霉。他们的非法利益链条被斩断,面临被调查的风险。失去了既得利益,他们肯定欲哭无泪。
3.习惯借高利贷的人。 虽然高利贷不好,但有些人在走投无路时可能还是会选择借高利贷。现在放高利贷入罪,他们的借款渠道变少了,可能会陷入更加困难的境地。没有了这个“救命稻草”,他们能不着急?
大家对这些人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