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实!将追责!”河南新乡,男子回乡创业,投资千万建醋厂,本想着回报家乡,怎料,厂房建好后1年多,还迟迟拿不到食品生产许可证。因为不知道市监局为什么不给办,男子多方投诉未果,无奈将市监局告上法庭,结果,赢了官司后,市监局仍拖着不予处理。市监局工作人员采访中表示男子太老实了,建议男子去见见核查组。目前,官方回复情况基本属实,将开展现场核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展开调查、严肃问责。(来源:环球网等)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
有网友说,该送礼的时候不送,凭啥给你办证?要是懂点人情世故,哪还有这档子事!
有网友说,太让人寒心了!这样做,以后谁还敢回乡创业。必须严惩相关责任人。
还有网友表示,都已经撕破脸了,就算拿到证,以后能有好日子过?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首先,《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具体到本案也就是说,男子建厂生产食醋,依法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才可以进行经营。
2、其次、《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具体到本案也就是说,市监局在收到了男子的相关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3、再次,市监局收到了男子的相关申请后,拖着补办,就是不作为。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第10条第2款的规定,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且情节严重的,或者未依照法定条件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
第15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存在行政执法过错行为的工作人员,可以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处分。
涉事相关责任人难逃处分。
而如果像大家猜测的存在吃拿卡要等情况,还有可能涉嫌索贿。
《刑法》第382条的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就属于“数额较大”,依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而贪污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涉事人员还将面临严惩!
4、最后、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老实本分不是错!
不忘初心,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才能行得正、走得稳!
当地市监局能够正视不足,值得点赞!
也希望当地市监局能够借此举一反三,避免类似有损群众利益、队伍形象的事情再次发生!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正正规规要办厂还是来南方沿海区域办理。
落后不是无缘无故的
让你撑世界五百强那是没本事,让世界五百强倒闭那是手拿把钻的事。
相关人员一律开除公职,这样还能给当地搬回形象
之后不会有好的结果,大家都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