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一女子因住在一楼拒交2万元电梯费,物业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她败诉并需支付3000元违约金,女子不服,只用了一招让物业顿时傻眼 李阿姨住在一楼,她觉得既然不用电梯,为什么要为之付费?这可是她买房时就坚定的原则,可物业公司却认为电梯是公共设施,所有业主都应该分摊费用 李阿姨站在自家阳台上,看着楼下邻居们来来往往,心里憋屈得很,她当初买房时是多么开心啊,现在却因为一个自己几乎不用的设施而闹得鸡飞狗跳 法院的判决来得很快,法官认定电梯是小区公共设施,维护和使用费用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李阿姨不服气,她被判决不仅要支付积欠的电梯费,还要额外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 李阿姨不是一个轻易认输的人,她决定要让物业公司知道,自己不是好欺负的,她开始思考,既然自己已经被迫支付了电梯费,为什么不物尽其用呢?她决定每天早上五点就开始疯狂地乘坐电梯 从那天起,小区里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每天清晨五点,电梯就开始频繁地上上下下,李阿姨开始了她的“电梯马拉松”,她从一楼到顶楼,再从顶楼到一楼,如此反复,她的手指在电梯按钮上跳跃,仿佛在弹奏一首无声的抗议曲,邻居们惊讶地发现,无论他们什么时候乘坐电梯,几乎都能遇到李阿姨 这种行为很快引起了其他住户的注意,有人感到好奇,有人觉得好笑,也有人感到不便和烦恼,电梯的频繁使用导致了更多的能耗和磨损,维修次数也随之增加,物业公司开始收到越来越多的投诉,不仅是关于电梯使用的,还有关于噪音和安全的担忧 李阿姨的行为看似幼稚,却暴露了物业管理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如何平衡公共设施的使用权与付费义务?如何制定更加公平合理的收费标准?这些问题不仅困扰着这个小区,也是许多其他社区面临的共同挑战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区里形成了不同的意见阵营,一些邻居同情李阿姨的处境,认为物业的收费确实有不合理之处,他们开始质疑现有的物业管理模式,要求更透明的财务报告和更合理的收费标准,另一些人则认为李阿姨的行为影响了正常生活秩序,希望她能够停止这种“幼稚”的抗议方式 物业公司陷入了两难境地,他们需要维护现有的管理规定和收费标准;另他们也意识到,如果不能妥善处理这个问题,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纠纷和投诉,他们开始考虑是否应该修改收费政策,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来缓解矛盾 随着争议的持续,这个小区的故事开始在网络上传播,人们对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有人支持李阿姨的做法,认为这是对不合理制度的有力抗议;也有人批评她的行为太过极端,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这场讨论超越了单个小区的范畴,成为了关于城市生活、物业管理和个人权益的全国性话题 李阿姨的“电梯马拉松”成为了一种独特的抗议方式,她每天在电梯里度过的时间比在自己家里还多,她开始认识了许多邻居,有时还会帮助老人和孩子按电梯,虽然初衷是抗议,但这种行为无意中拉近了她与邻居们的距离 这场始于电梯费的纠纷,最终演变成了一次关于公共管理、个人权益和社区和谐的深刻讨论,它不仅改变了一个小区的管理模式,也为其他社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李阿姨的故事告诉我们,在现代社会中,个人权益与集体利益的平衡是一个永恒的课题,需要通过不断的对话、妥协和创新来解决
继续努力,直到把电梯干报废为止
脑子不太好的地方才让一楼掏钱[抠鼻]
李阿姨没错 物业也没错 制定收费规范的是住别墅的
一楼只是少用电梯 很多地方顶楼哂被子
如果楼顶有公共晾晒区域,一楼用不用电梯上去晒衣服被子?另一个是买房时一楼的价格是不是不一样?没办法一刀切的[抠鼻],买房时必然会了解的,你家如果没有车,小区公共停车位是在公摊面积里面的,是不是要除去?小区东西两个门,你家只走东门以及家到东门的路,涉及面积不到300平,物业费要减少不?电梯算是最小的事情了,法院判了,如果物业让了,那二楼是不是也可以?三楼也来,四楼插一脚…一个涉及不少于3%人群实际利益的情况,法院还是判物业胜诉,情况就是如此。我也想过,如果电梯像地铁那样刷卡计费是不是可以公平一点?可惜难解决的问题有点多,比如乘坐人数多余刷卡人数,外来人员使用,货物计费,人数计费还是重量计费…
我出钱了为啥不能坐电梯
没毛病啊,既然交钱了,那就有权利坐,反正就是闲着天天坐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