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理发又出来坑人了。浙江杭州,一位刚刚从大学毕业的00后男生,到理发店理发,原本想着只花费30元钱,万万没想到,被三位年轻漂亮的女技师,带到二楼的按摩间以后,无故做了许多项目,花费了共计2万多元。 小董面对记者的采访,显得愤愤不平,他作为一名刚刚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工资一个月才几千块,怎么会舍得花费2万多元去理发。 回想起在理发店的经过,让他感觉掉入了一个精心设置好的陷阱一般。 那天他来到理发店以后,先问了理发店的价格,在得知只有30元钱以后,小董觉得能够接受,也就坐在了椅子上接受理发店的安排。 此时的一切都很正常,理发师按照正常流程为小董理发。等到理发快结束时,突然来了一个年轻的女子,为小董按摩起了颈部。 “我们这个是免费体验的。”小董称,当时担心被套路,他面对对方的突然到来,慌忙事宜拒绝,可不料这个年轻女子表示这个免费体验的。 既然是免费体验,小董也就抱着便宜不占白不占的想法,舒心的体验起来。过了一会,年轻女子就示意小董去楼上做个按摩,价格也不贵。 “当时我想着如果就是个单纯按摩,那价格确实能接受。”小董被对方的热情打动,跟着就上了三楼,来到一个房间内按摩。 小董说,当时他来到这里以后,突然一下子来了一共三位女技师,三人不管他同意不同意,直接就朝着他的上半身招呼起来,什么面部保养、肚子按摩,只要能做的都做。 “她们还吓唬我,说我的头上头上都是螨虫。”小董略带委屈的向记者诉说道。 然而,对于小董的说法,理发店便全盘予以否认。理发店称,理发店在每做一个项目时,都告知了小董价格,并让小董签字确认,小董也是成年人,怎么会不明白。 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理发店法拿出了账单,账单上确实显示了价格,而且还有小董的签字。 小董对他的签字并不否认,但却直言当时是所有的项目做完以后,理发店才诱骗他签字的,在做项目之前,他根本就不知道这些项目的价格。 视频的最后,双方仍然没有就此事达成一致,仍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小董想要让对方退款,恐怕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然而,虽然此事尚未盖棺定论,但网友们却纷纷支持小董,有网友表示,杭州理发还有贷款十几万的,小董这不算什么。也有网友称,这种事情都曝光这么多了,哪次得到妥善解决了,所以理发直接坐个地铁去其他地方,千万不要去杭州理发。 确实,杭州理发变得臭名昭著,肯定与其自身有关,作为消费者,我们一定要睁大眼睛,避免落入商家精心布置好的套路中。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此事应该如何评价? 首先,小董作为消费者,享有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在日常的交易中,商家有义务保障小董作为消费者享有的三大权益。 这里就可以说明,如果小董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的话,理发店作为经营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其本身保障了小董的权益,做到了明码标价。 本次事件中,理发店虽然提供了小董签字的账单,但在小董否认的情况下,无法证明小董签字的时间。 这种情况下,要结合小董的工资、日常的消费习惯,来判定小董之前是否有类似的行为。如果小董之前频繁的出入按摩出入进行高消费,那么理发店的证言可信度较高;反之,如果小董之前完全没有类似的行为,那么小董的可信度较高。 个人认为,抛开对杭州理发店的偏见不谈,一个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决定不会在没有钱、甚至需要贷款的情况下,花费20000多元去理个发,所以本案中的商家,大概率是没有尽到明码标价义务的。 其次,理发店这种欺行霸市的行为,不仅涉嫌侵犯消费者的权益,还触犯了价格法的相关规定。 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何为牟取暴利,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人的有不一样的看法,那就依照大众一般人的认知来判断。 小董只是去理发的,却平白无故的做了这么多项目,花费了2万多元钱,这就是毫无疑问的牟取暴利,触犯了价格法第40条规定。 该条规定指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最后,既然叫理发店,那就单纯的理发,而不是又是按摩,又是护理一大堆,杭州理发的乱象屡禁不绝,不仅仅是商家奸诈那么简单,更多的是有关部门的不作为,不是只要打着民事纠纷的幌子,就可以规避一切处罚。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男子花30理发结果花了2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