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拆迁款惹的祸!四川南充,老汉抚养女儿34年,养女进城后扔下老汉住猪圈,不管不顾。养女在得知老家拆迁有176万后,叫上前夫起诉养父要平分拆迁款。老汉说一分钱都不会给,养女却说她是怕父亲被别人骗走拆迁款。庭审时,老汉的一个举动引出真相! (案例来源:一线) 黄建琼逛街时偶然撞见老家邻居,她才得知老家早已拆迁,而父亲得到了一笔丰厚的拆迁款,可她却一点消息都不知道。 黄建琼赶紧给养父黄天贵打去电话询问,黄天贵却十分堤防,先是不肯说出有拆迁的事,而后又不肯说出拆迁款的具体数额。黄建琼直接问道:你是不是把拆迁款给大伯了? 黄天贵气哄哄的说道:要你管,我爱给谁给谁,给了打了那么多次电话都不接,听到有钱了就着急了,想分钱,没门,我一分钱都不会给你的! 说完,黄天贵就挂断了电话。黄建琼听着电话里嘟嘟的声响,泪流满面。 黄天贵因早年被家人殴打受伤,不能干重活,也没有哪个姑娘愿意嫁给他。他想着总得有个人以后为他养老送终,一直托人为他找个孩子养。 黄建琼是一个孤儿,从3个月大的时候就被家里抛弃了。熟人给黄天贵介绍了黄建琼的情况,黄天贵很愿意抚养黄建琼,从此两个人就相依为命了。 黄天贵含辛茹苦的一个人把女儿拉扯大,供女儿上学读书,女儿很争气,考到了大城市,毕业后就留在了大城市发展。 黄天贵就等着女儿出人头地,以后好孝顺他。可黄建琼这一走后,回家的次数是越来越少。有了孩子之后,半年都回不了一回。 黄天贵每次给黄建琼打电话,不是不接就是说忙,匆匆挂断,黄天贵很是伤心。 在黄天贵的母亲过世时,黄天贵感觉天都塌了,他再次给黄建琼打电话,可女儿就是不接,足足2天都没回一个电话。直到黄天贵的母亲下葬后,黄建琼才回了趟家。 从那之后,黄天贵就再也不给黄建琼打电话。母亲过世后,黄天贵无处可住,只能住在大哥家的猪圈里。 黄建琼不是不知道黄天贵的状况,可她却不闻不问,任由黄天贵自生自灭。 直到房子被拆迁,黄天贵得到了176万的拆迁款后,黄建琼才又出现了。而黄天贵对黄建琼怨恨已久,说什么都不会把拆迁款分给她。 黄建琼认为自己也应该享有拆迁补偿款,她只是想要回自己的那一半。可黄天贵早已经不信黄建琼的话了,无论如何,他也要抓住自己这点养老钱。 黄建琼没有办法,因为她很害怕一个人,就是她的大伯,黄天贵的哥哥。黄天贵之所以干不了重活,就是当年哥哥殴打所致。 黄天贵很怕哥哥,但黄建琼不管他,他也只能屈居在哥哥那里,想必以后也要把拆迁款都留给哥哥。 黄建琼为了避免惨剧的发生,于是叫上前夫一起,将黄天贵起诉至法院,要求平分拆迁款。 1、 黄建琼表示,她作为家庭成员之一,理应有权分拆迁款。 根据《国土地管理法》第48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每个有资格的家庭成员都会平均分配到人头费,包括所有在拆迁房户口本上登记的人员。 黄建琼认为自己也在拆迁房户口本上,而且拆迁部门也做了她的信息登记,所以她理应分得拆迁款。 而黄建琼的前夫则认为,他当初也参与修缮了被拆迁的老房子,所以他也有权分得拆迁款。 2、 黄天贵则认为,黄建琼对他不管不顾,甚至把他扔在猪圈里生活,黄建琼就没有权利再分拆迁款了。 根据《民法典》第26条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黄建琼在成家后对黄天贵就不管不顾,没有尽到身为子女应尽的赡养义务,黄天贵很是伤心。 他也知道黄建琼可以有权分得拆迁款,但是他怕给了拆迁款后,自己的养老都成问题,所以才拒绝分给黄建琼拆迁款。 3、 法庭上双方对峙,争吵不休,黄建琼的一个提问,却引出了拆迁款的秘密。 黄天贵是怕给了黄建琼拆迁款,就没人再管他了。黄建琼认为自己应该分得拆迁款,黄天贵一直不给是被人蛊惑了。 于是黄建琼在法庭上提出一个问题,因她发现打在黄天贵账户上的48万拆迁款当天就被取出,她质问黄天贵拆迁款的去向。 黄天贵先是说用来还债了,后又说借给哥哥家了,前后矛盾。 法官当庭说道:霸占他人拆迁款,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此话一出,坐在一旁的黄建琼大伯面露难色,黄建琼的猜测得到了证实,果真是大伯有意要侵占父亲的拆迁款。 黄建琼当庭表示会赡养父亲,黄天贵有些松动,法官决定休庭,对父女二人进行调解。 经过一番讨论后,黄建琼和黄天贵之间的心结解开了,黄建琼承诺会赡养父亲,黄天贵也答应会给女儿和外孙女50万拆迁款,双方签订了协议。 赡养老人是天经地义的,黄建琼应当多多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黄天贵也可以安心的把自己的晚年交给女儿,让女儿做出补偿。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