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法院做出判决了,作为当事人辉县市市场监管局不履行判决,该怎么办?当事人

清风山涧溪明月 2024-11-02 20:46:03

法治社会,法院做出判决了,作为当事人辉县市市场监管局不履行判决,该怎么办?当事人不把法院的判决当回事,法律的尊严何在? 河南辉县市,一企业家投资办厂,将近两年了,就是办不下来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来,企业家将辉县市市场监管局告上法庭。 法治社会,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行政不作为,公民将有关部门告上法庭,依靠法律来为自己做主,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这是公民的权利。 2024年9月14日,法庭做出判决,被告辉县市市场监管局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原告递交的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依法作出行政处理。 9月14日到10月14日,应该是履行判决的时间,也是彰显法律权威的时间,还是体现法律尊严的时间。然而,原告当事人失望了,法律的权威被无视了,法律的尊严被轻蔑了。人家不履行判决,法院的判决书就是一纸空文。反正市场监管部门的领导又不是你法院任命的。 直到2024年10月31日,媒体报道了“辉县市一男子投资千万建厂遭遇办证难,状告市监局胜诉后仍未拿到证”的遭遇。这个报道既透射出申请办证企业家的无奈,又表达了面对公权力法律的软弱。 不过,媒体的力量很是很大的,因为媒体可以调动人民群众的力量,可以形成强大的网络舆情。这时,新乡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成工作专班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于是,有网友质问了:早干什么去了? 今天晚上,我还看了一个视频,主播说新乡市的辉县市,这次引来了“泼天的富贵”。这是极大的幽默。这泼天富贵恐怕是千夫所指吧? 我觉得,这个事不能满足于“补过”,还要着力于“追责”,更应该反思“法律的软弱”! 法治社会,法律至上。但是,当法律做出判决当事人可以置若罔闻,法律还至上吗?还有尊严吗?还是权威吗? 无论如何,法院做出判决之后,当事人可以不管不顾,毫不敬畏,绝对不是法治建设的应有之义。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