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男子晚上遛弯路过妻子的姐姐(大姨子)家,于是便敲门进去唠嗑,看到只有大姨子一个人在家,于是两人云雨了一番,随后男子扔下了50元就离开了,事发后,大姨子报了警称被男子侵犯了,可是男子却辩驳称是大姨子主动的,并跟自己要了50元才同意的,法院会认可吗?
2015年10月的一天晚上,男子李某吃完了晚饭,像往常一样外出遛弯,走着走着就走到了大姨子家门口,于是便敲门进去聊天。
进屋后,李某发现只有大姨子王某在家,两人聊了一会天后,李某接连两次和王某发生了关系,离开之前,李某留下了50元便扬长而去。
可是,在李某离开后不久,王某却选择了报警称被李某侵犯了,王某称,事发当晚,自己刚洗完澡,李某就敲门进来了,自己当时穿着睡衣,进来后和他聊了会天,他就按着我的头发不要我出声,然后就接连两次发生了关系。
完事后,他扔下50元给我让我花,我直接扔在地上,他也没捡起来就说要去开拖拉机,当他离开后,我就报了警。
而李某归案后,却是另一套说辞。李某称,聊天的时候,王某说可以主动发生关系,但是要50元钱,自己给了钱之后就发生了,完事后,她还提醒我说不要让她老公知道,然后自己就去开拖拉机了。
李某的辩护人也提出,李某没有犯罪的动机,被害人属于半推半就,而且就大于推,不应认定为犯罪。
两个人系亲属关系,彼此有来往,案发当时被告人到被害人家串门,而非专门为实施犯罪而到被害人家。
李某确实将50元交付给被害人,完事后双方均自行穿好衣服,应当是被害人在案发后反悔而报案。
而且,现场提取的检材也不符合程序和常识,所以,认定李某犯罪的事实不清。
对于这50元,显然是真实存在的,李某表示是王某索要的,而王某却表示,是李某扔下的,自己并不情愿和李某发生关系。
所以,如果双方实施了以金钱为媒介的关系,那么双方虽然不构成犯罪,但是,都要收到行政处罚,而如果确实是违背了女子的意愿,那么,男方就要接受刑事处罚。
对此,法院是如何认定的?
法院评析如下,被告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强行与被害人发生行为,其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
对检验报告有意见,认为该鉴定提取的生物检材样本不能存活的问题,因其提不出科学依据证明,所以不予采纳。
双方系亲属关系,但被告人违背被害人的意志,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强行与之发生关系,有被害人颈部被掐伤的照片及被害人的陈述证明。
从被告人对被害人身体造成的伤害结果可以证明被告人作案时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行为,不能因被告人给被害人50元钱来推定被害人同意与之发生关系。
对被告人关于被害人主动向其索要50元钱,认为其不构成犯罪的辩解不予采信。
由于李某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其犯罪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已行为能力,因此被告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瞎编乱造
这种文章也让发,平台也是垃圾了
现在法纪还是很严明的,所以证据为主,听一个律师从业者讲过,除了证词还要看旁证,比如有人听到女方叫救命、或者女方身上有挨打痕迹、有反抗痕迹、中迷药或者醉酒状态,都是能补充证明女方非自愿,男的都算强奸
严厉打击打发要饭的行为!都啥年代了,50元还不够在饭店买个硬菜,至少要500元,不能因为是亲戚关系就占便宜吃白食![大笑]
小编自己的的丑事也写出来!写多点!!!!!
强奸完故意扔下50元,是为了脱罪。
统一全国最低工资!失业金!失业即可领取!养老医疗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严惩违法加班
半推半就,就大于推。又学到一个新词!
乱来,期间能够顺利发生两次,说明双方都愿意,凭啥都是男的错
确有其事,但是不是吉林的好像不是北京就是上海的。
应严厉打击性开放思想,腐蚀人思想,让人走上歪道是糖衣炮弹,很容易传播艾滋病和梅毒等病菌日本现在梅毒泛滥就是受这思想影响的,社会学校和孩子的家长应更大力宣传忠贞洁身自爱的爱情观,不能未婚同居,守忠贞道德才能安心幸福
50元确实太少了,应该要500元
50块2次,不是寒碜人吗
这大姨子要是辩护人的妹妹就好了,我也让她半推半就一次,而且一定会让她就大于推两次!
好,最起码判五年以上
狗屁不通的文章!
“按着我的头不让我出声”这,这画面[笑着哭]
你家的故事还真精彩
这个主要看有没有反抗,当时没反抗,事后反悔,不能认定问强奸。
50块两次,亏你还是个男人,
小编就是李某姐夫。
强奸了两次才给50块钱,不光是强奸还是侮辱人呢,是嫌人家姐姐长得丑了,但你还下得去口而且还两次,做人真的应了那句畜生不如
西方ai文章,祸害国人。辣鸡
不给钱没事
两次才50?好歹给个200,人家也不至于报警[捂脸哭]
钱给少了反悔了
女说不愿意为什么可能有两次?
这种男的,如果不是强奸,那也是太过了,如果是应该阉了。龌龊至极
如果被侵犯的是男辩护的妻子,希望他也能这样辩解
一百的事
强奸妇女拉去判刑重者枪毙算了留在社会也是祸害人间!
胡吊八扯
这种新闻天天都有报道。男方永远都是受害者。不管是出了什么问题,都是男的买单!!!。
给少了钱!也太小气了吧!活该被告!
如果不给这50元钱,肯定不会有事
李为何是限定刑事能力?
过完瘾了提起裤子不认人,不讲武德。
饿急达,花几百元钱去外面整花姑娘几多爽
[思考]看来得先签两个协议,一个自愿协议,一个保密协议[红脸笑]
乡村奸情[滑稽笑]那旮瘩的事
拖拉机🚜:“别怪我,我没催他走…”
连续二次?贵庚了?
现在知道家里为什么要装监控了吧?
扰乱民心
估计是500变50
这俩个是门前发大水……浪到家了
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都以强奸或卖淫惩处才好
女人身上有伤就是犯罪?万一是栽脏陷害,自己故意弄点伤呢?
50块钱? 这是尼玛英镑还是美元啊?
给少了
50两次,等于白嫖,能不报警
这才是谈钱伤感情呢!
胡编乱造!
胡说八道
胡主编表示:下次写文章写好一点…
50块钱怎么好意思?
作者的老婆就是文中的大姨子
这文案牛逼
胡编乱造
现在的律师不在现场,可以为罪犯胡言乱语。
如果是妇女强来呢
50元2回,这是内部价
简直是他妈的扯卵谈。
乱七八糟,词句都乱套了。
这是给少了啊
净胡扯八道!
他大姨子的家肯定在街边
大姨子都不为妹妹想一下吗?太自私了……
能问问是咋开口的不
什么狗屁文章!
如何证明就大于推?这道题不好做
辩护人的就大于推[捂脸哭]
“不要…不要停…”,这时候到底怎么做才叫不违背妇女意愿?
索要50块钱?百分百是强奸啊
判决的对、强奸应该有罪、
短时间内能两次,也是强悍的了
但凡这种情节都是有罪,女人说了算
钱给少了,给五万她就没事了!
跟这种垃圾共姐妹夫真的倒霉了。。什么人都要去。。没有底线的玩意
造谣赚流量赚钱真不要脸,可耻下流,這种该坐牢枪毙。
有掐的痕迹。还是脖子。很难说得过去啊,
没什么可以证明的。
一天到晚没什么事了尽在这扯犊子
吉林真穷,50块。
胡编烂事随意发,没有管的吗?
还有剩下的大姨,聊聊就能做任务,谁都想
前面案情说女的脖子上有伤了,就该判了。
太小气了,舍得花钱才行
瞎搞
有伤,还是在脖子,没得跑。
自己老婆也能告你。。
现在农村乱的很
乱叼文章
50元?就这么瞧不起微信和支付宝么?
不知在座的经历过没有,女人不乐意很难进去
给50块有点污辱人,可视为嫖资,是嫖客给的,给5000就不一样了,那叫封口费,是亲戚给的[并不简单]
是真能编
强奸罪存疑,但强制侮辱罪肯定成立,50元两次把人当什么了
身上有伤就表明曾用了暴力,如果被害人同意的话干嘛用暴力
色字头上一把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