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在浙江宁波,一男子出轨后与妻子离婚,妻子带着两个孩子无家可归,竟被前公公收留。时间一长,前公公与前儿媳之间产生了感情,决定去民政局登记结婚。然而,民政局拒绝了他们的请求,俩人一怒之下,将民政局告上了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2012年夏天,事件的起点。陈某华的儿子与儿媳赖某妹结束了婚姻。
赖某妹带着年幼的女儿无家可归,生活陷入困境。
看着儿媳与孙女落魄无依,陈某华决定收留她们,甚至让她们住进了自己的家。
两人之间从最初的关怀,到渐渐互相依赖,直到超出亲情的情感悄然滋生。
在传统农村家庭中,亲属间的界限极为分明。
公公与前儿媳的感情发展,显然是对传统家庭伦理观念的直接冲击。
这样一段关系,对于村民们而言,简直不可理喻。
但在现代社会,随着伦理观念的多元化,家庭关系不再仅仅受到传统约束。
有人认为,既然两人都已单身,双方的关系发展本无过错。
然而,如何在这样的情况下,平衡法律、道德和家庭的关系,成为了一大挑战。
2012年9月,陈某华与赖某妹决定携手走入婚姻的殿堂。
然而,当他们来到宁波市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他们的婚姻不符合社会公德及伦理规范,需经村委会同意并开具证明材料。
陈某华当场愤愤不平:为何一段感情要受到村委会的干涉?
他们来到村委会申请,却遭到拒绝。
村委会明确表态,认为二人的结合目的不单纯,可能涉及拆迁补偿和分红等经济利益,出于对村里经济利益和道德秩序的考量,拒绝办理户口迁移证明。
这一表态无疑把两人推向了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
眼看他们的婚姻和迁户口申请受阻,陈某华与赖某妹决意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2013年1月,陈某华和赖某妹提起诉讼,认为公安局的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要求确认其户籍迁移申请的合法性。
在法庭上,陈某华的律师一再强调二人感情的真挚,并非利益所驱动,而是基于相互扶持下的自然发展,且婚姻中并无违反法律的明文禁令。
然而,民政局的代表指出,两人的结合在道德和社会习俗上存在较大争议,迁移户口的请求不仅不符合村里的政策要求,也可能冲击当地家庭伦理。
支持者认为,现代社会应当更加尊重个人的感情选择,不应让道德条条框框限制个体自由。
但反对者则表示,两人关系的转变在传统道德观念上是一种不可接受的“伦理颠覆”,认为这样的婚姻行为将动摇家庭伦理的基石,影响社区的社会风气。
一审和二审法院都认为,民政局在程序上已履行职责,并无不当,且考虑到陈某华与赖某妹婚姻的特殊性质,法院判决驳回了他们的请求。
法院还指出,陈某华的申请被拒绝,与两人婚姻在社会观念上的争议有密切关系。
这一结果让两人深感失望,但他们的经历也引发了对法律如何适用于伦理与家庭关系的更广泛讨论。
家庭结构的变动往往会触发伦理冲突。
在以传统伦理为主的农村地区,婚姻关系不仅是家庭内部的问题,还深深影响着村民的社会关系。
家庭成员户籍迁入带来的经济利益在当地是一笔不小的收入,特别是在拆迁补偿和村集体分红的情况下,每一个迁入成员都意味着村集体分红的增加。
这种利益冲突让村委会在批准户口迁入时格外谨慎。
在现代生活与传统习俗的碰撞下,这起事件暴露出法治社会中个体权利与社会伦理的张力。
即使在婚姻中,户口迁移、财产利益等问题都与法律、村规民约等深度绑定。
一方面,陈某华和赖某妹的结合并不违背法律条款,但在传统观念下,这段关系显得过于“叛逆”,引发了村委会的警惕,也让民政局在处理上格外慎重。
此案不仅是一个“伦理冲突”与“法理冲突”的交集点,也让人们重新审视,随着社会观念的发展,家庭伦理观念是否应当重构。
是固守旧有的道德观念,还是适应社会多元化的价值选择,法律在这里显得有些力不从心。而这样的案例在快速变化的社会中,也可能会越来越多。
两人最终未能得到法律支持,但他们的经历却引发了人们对家庭伦理的再思考。在社会快速发展中,个体选择的自由与家庭、社区的道德规范间如何取得平衡,已成为无法回避的现实课题。
典型的做不了你老婆就做你妈[哭笑不得],要都这样社会不乱套了
把老婆改叫成老妈了。很混乱。
有孩子呀!!!如果真结婚了,孩子对妈妈的新老公怎么称呼?爸爸还是爷爷?
从孩子的社会关系来说,这就乱伦,两人只考虑自己的幸福,完全无视这种事会对孩子的将来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如果公公可以娶儿媳妇,那后爹是不是可以娶继女?完全突破道德底线。
大家都是单身有啥不能在一起?又不是婚姻内,谁让她老公出轨呢?不偷不抢的变成前夫哥老妈。为啥不行。
管不了出轨管得了伦理?
以《婚姻法》为准绳,不违反《婚姻法》而拒绝登记则民政局违法,一二审法院这样判更是法盲,你是法院是讲法律的,不是封建道德的维护者!如儿媳与儿子没有离婚就与公公通奸叫爬灰,这里儿媳已离婚,公公也是单身,按《婚姻法》的规定是可以结婚的。
回到塘朝,匈奴哪些少数民族是可以的。
羞死人了,滥公滥婆惹人笑呸呸呸呸呸
既然做不了你老婆就做你妈
这种事儿偷偷摸摸的得了呗!还敢去领证,领不上还敢往大了闹!这脸皮也没谁了!
一帮子傻子在这高谈阔论伦理问题,殊不知人家是为了拆迁款
三字:不要脸
老头收养孩子让女的自由就可以了
夏天结束的婚姻,9月份就确定了新的关系?这也太快了[笑着哭]
应严厉打击性开放思想,腐蚀人思想,让人走上歪道是糖衣炮弹,很容易传播艾滋病和梅毒等病菌日本现在梅毒泛滥就是受这思想影响的,社会学校和孩子的家长应更大力宣传忠贞洁身自爱的爱情观,不能未婚同居,守忠贞道德才能安心幸福
如果没孩子估计就给办登记的,有孩子另当别论!
UC小编什么不敢编,无聊的小编
这种情况极有可能是公公的房子想要过户给儿子为了避税,而上演的老公和老婆离婚,老婆和他老爸结婚,房产加名,离婚后公公在净身出户,就是这样[doge]
法律即便能过,道德这一关也肯定不允许过,这种事情太踏马过头了。
背德家族。太低极了,太邪恶了[哭笑不得]
俺也不同意,这乱了套了。
狗屁的伦理那只是你不够强大。只要不是亲生的有直接血统的喜欢的都可以,经济利益可以全都不要
同意吧,为国家舔人口
真是不要脸,关键是他儿子同意吗?如果他老爸和他老婆结婚了,他儿子估计和他爹要脱离关系
爸爸的爸爸叫什么?爸爸的爸爸叫爸爸[滑稽笑]
既然做不了你老婆就做你妈
这是对中国传统文化道德底线的挑战,这跟低级动物有什么区别
别说这个还真不能结婚的,不然对孩子的伤害能大的[大笑]
小编说的是你自己吧
民法典:违背公序良俗。
那些黄土埋一半的有钱有势的人找一个孙子辈的结婚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吗?
?不是婚姻自由吗?怎么这个案例,就还要考虑风俗了?那孩子随母姓的时候,法院怎么不考虑风俗呢?
匈奴投胎
孩子跟他爸成兄弟了,前妻成他妈[开怀大笑]
这二个孩子该叫爷爷还是爸爸?如果叫爸爸那他们二个人的亲生父亲是不是要叫哥哥[裂开][裂开][裂开]简直炸裂
武则天
称呼乱套!其余都有余地!
人才啊
多了两兄弟
离婚后嫁给公公,其他地方是可以的。。。这个村不行,是因为要拆迁,多迁一个人,就少分钱[裂开][裂开][裂开][裂开]
村委会给的说法很可能是真相
民政局结婚登记还会管这么多吗?
又当妈又分房
自己的儿女变成弟弟和妹妹了,确实有点尴尬
总好过抛弃小孩的结局吧
现代版唐明皇与杨贵妃,白居易长恨歌千古留传
如今社会,还有什么伦理?呵呵
胡说八道乱写
利益关系
互相用?
办结婚证确实不行。但是他们已经在一起了。
为了拆迁分红,儿媳妇嫁公公
你女儿叫爷爷就得改叫爸爸了
很久的事了
可能合法但不合伦理。
如果这样不行,那为何那个为了房产,离几次又结几次的都可以
只能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她前夫的爹,还有她,怎么能结合啊!假如他们能登记结婚,她女儿给她前夫爹,还是叫原本的爷爷还是叫啥?真丢人!虽然我是单身一人,也绝对不支持不伦之恋!
这就是扒灰
12年夏天到结婚12年9月!也就2-3个月!哈哈哈
以离婚有何不可
这老东西不扒灰怎么可能离婚?
我相信他们的爱情。
法无禁止即可行。非法制社会?
真能编
感觉没有孩子可以结婚,有了孩子就得考虑道德问题了吧
我只想知道判决的法律依据。
如果是叔子娶大嫂就完全没问题,公公娶儿媳就伦了
前妻变后妈,儿子变兄弟[微笑]
为啥要结婚 结婚不就多张纸
肯定是老公发现妻子和他爸的关系家丑不可外扬只能离婚
这个如果没有生孩子,倒也是可以接受的也没啥不妥,法律也没有禁止,但关键有了两个孩子,以后称呼是个问题,也很尴尬。
瞎编乱造,有几年为了房子公公儿媳假结婚的多的是。打结婚证的又不存在调查你这些东西
这就叫大小通杀
两个恬不知耻的人,直接拉出去枪毙!免得祸害社会道德!
原来是为了拆迁
两孩子是管他爹叫哥呢?还是叫爹?
这思维逻辑。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一床被子不盖两样人啊
子女怎么称呼?是叫爸爸还是叫爷爷?
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如果他们俩能登记结婚,会出现这些现象:1.爷爷变父亲;2.亲生父亲变哥哥;3.前夫变儿子……
孙子叫爷爷叔叔!叫弟弟侄子!叫妈妈又叫奶奶的!!
法律有这一条吗?
会写几个字就可以乱编乱写了吗?
不仅仅是伦理,民法典规定民事行为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爸爸的爸爸叫爸爸
乱伦,之前和前夫生的孩子,把前公公叫什么?结婚后生的孩子,把前公公又叫什么?奸夫淫妇,连一点社会道德伦理都不要了,自私自利,劝二位早点死掉得了,不应该活在这个世界上
不仔细看,这是一看就是为了拆迁分红
爸爸的爸爸叫爸爸[笑着哭]
她的女儿是叫爷爷还是爸爸?简直乱套了
要那个证干嘛,在一起过日子就行
没孩子没啥说法,有孩子肯定不行。
让孩子情何以堪
就是为了拆迁款,10年前可多了。拿了钱后再离婚
重组家庭的兄妹也是不能结婚的,电视剧家零次方也演过
媳妇变妈,那孩子变成他弟弟妹妹了,孩子得改口叫哥
还登记干嘛。反正都住一起。
没前这事的作文没有拆迁问题的!以后加的料可以拍成时代剧了
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