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被认可的“警察”! 十多年前,有一个同事带着几名协警执行任务,去国道上的一座公路桥的桥头检查可疑车辆。 这时开过来一辆小轿车,按照指挥在路边停了下来,一个协警过去检查了一下驾驶本,没有什么问题,准备放行。 司机穿着便装,但是在座椅的靠背上挂着一件警服上衣,二级警督警衔,一看就知道最低也是副科级以上。警服的袖章上绣着“司法”两个字,而不是常见的“公安”字样;警号是7位数而不是6位数。于是协警就随口问了一句:司法局的也穿警服? 没想到那个同行一下子火了,大声嚷道:你看清楚是司法局的了?用不用看看我的警官证? 我的同事一看,赶紧过去劝他:别生气,都是一家人,例行公事,走吧,别影响后面的车。 那个同行看见是正式民警,态度还不错,也就不说话了,开上车走了。 后来大家才知道,7位数警号的一般是法院、检察院的法警和监狱、戒毒(劳教)的民警。法警的袖章上绣着“法院”或“检察”字样,监狱、戒毒、司法局的民警袖章上绣着“司法”字样,那个同行应该是后者某个单位的。 就连我们这些系统内部的人还要先看看警衔、警号、袖章,甚至还得看看证件才能最后确定身份,难怪群众有时候分不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