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纪委经江西省委批准,对上饶市万年县委原书记毛奇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调查,毛琦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信念,放弃了最初的使命,对党不忠诚,做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宴会、旅游活动安排,可能影响公平执行;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解释问题,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诚信纪律、权力交易、礼品、礼品、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从事权力和金钱交易,利用职务为他人在工程承包、资金分配等方面寻求利润,非法收受巨额财产。 毛琦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诚信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行为,涉嫌贿赂犯罪,党的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后不收敛,不停止,性质严重,影响不良,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应认真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江西省委批准,决定开除毛奇党籍;江西省监察委员会开除公职;没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江西省第十五届党代会代表、上饶市第五届党代会代表、万年县第十四届党代会代表资格;将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及的财产一并移送。
罪责难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