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八旬孤寡老人去世后,村委觉得既然老人已经去世,于是将其房子推倒,宅基地准备纳入村委管理,万万没想到,在房子被拆除之后,老人侄子找到村委,侄子认为自己有继承权,于是要求村委赔偿60多万。
2024年初,山东省某村发生了一起引人深思的宅基地纷争事件。这个案例不仅涉及农村土地管理问题,更折射出当前农村治理中面临的诸多挑战。
李大爷(化名)是村里一位备受尊重的老人,今年享年83岁。一生未婚,膝下无儿无女,独自生活在村里一座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老房子里。村里人都说,李大爷为人和善,虽然生活简朴,但从不向别人诉苦。
"李大爷平时很少跟人说话,但每次遇到村里办红白喜事,他总会主动帮忙。"邻居王婶回忆道,眼里泛着泪光。今年1月的一个寒冷清晨,李大爷在睡梦中安详离世,享年83岁。
村委会主任张建国(化名)回忆说:"当时我们觉得老人已经去世,又是单身,房子也年久失修,就想着按程序处理。"于是,在李大爷去世后不到一个月,村委会便决定将这处破旧的房屋拆除,准备将宅基地收回统一管理。
然而,事情很快出现了转机。就在房屋拆除后的第三天,一位自称是李大爷侄子的中年男子找到了村委会。这位名叫李明(化名)的男子手持相关证件,声称自己作为老人的近亲属,对房屋和宅基地具有合法继承权。
"我是李大爷亲哥哥的儿子,虽然平时因为工作原因很少回来看望叔叔,但这并不影响我的继承权。"李明情绪激动地说,"村委会未经任何法律程序就擅自拆除房屋,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李明请来的律师孙大维表示:"根据《继承法》,叔伯姑舅姐妹和他们的子女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李明作为死者侄子确实具有合法继承权。"
村委会的做法在当地引发热议。有村民支持村委会的做法:"老人都走了,房子也破旧不堪,收回利用不是很正常吗?"但也有村民持不同意见:"不管怎样,也要按照法律程序来,不能想拆就拆。"
当地农业农村局的王科长指出:"农村宅基地管理确实存在一些模糊地带,但任何处置都应当遵循法律程序,充分尊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李明提出了60万元的赔偿要求,这个数字让村委会感到为难。张主任说:"我们也是为了村里的发展着想,没想到会惹出这么大的麻烦。"
村里的老支书李大山(化名)叹息道:"现在农村发展快了,但在管理上还是存在不少问题。这次的事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消息传开后,不少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表看法。有人说:"农村治理要与时俱进,不能再用老思维办事。"也有人说:"宅基地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处理起来一定要谨慎。"
当地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表示:"类似纠纷近年来时有发生,关键是要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意识,规范村级事务管理。"
李明的妻子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们不是为了钱,主要是讨个说法。叔叔的房子就这样被拆了,连个知情人都没有,这让我们心里很难过。"
随着事件的发酵,当地政府也介入调查。县里分管农业的副县长强调:"要妥善处理此事,既要依法维护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村集体的实际情况。"
乡村振兴专家指出:"新形势下的农村治理,既要尊重传统,更要与法治接轨。村干部要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
李明说:"我知道村里可能一时拿不出这么多赔偿金,但这是原则问题。如果大家都这样随意处置他人财产,农村的发展秩序怎么保证?"
村委会正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有议员提议:"可以考虑分期赔付,或者用其他方式进行补偿。" 当地人大代表建议:"应该借此机会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流程,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这起事件也引发了人们对农村遗产继承问题的关注。法律专家呼吁:"应该加强农村法律知识普及,提高村民和村干部的法律意识。"
随着事件的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农村治理问题。有专家指出:"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法治建设不容忽视。"
最终,这起纠纷该如何化解?村委会与继承人之间能否达成和解?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在新时代农村治理中,如何平衡传统管理方式与现代法治要求?如何处理好村民权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探索。
这个案例不仅是一起简单的宅基地纠纷,更折射出当前农村治理中面临的诸多挑战。如何在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推动农村有序发展?在法治与乡情之间,我们是否能找到一个平衡点?
这尼玛疯了?你若尽孝,,房子你可以继承。大爷活着的时候你不管死了来要钱?我们村里,没有子女的想去养老院的村里出钱,不想去的村里雇人照顾,去世后村里出钱修坟,出丧。宅基地收归村集体。
你大爷活着的时候你不管,死了来继承遗产了。那个破屋子值60万吗。还用原来的材料给你盖上,差的材料给你补新的也用不了60万,有6万足够的
活着的时候不管不顾,死了全蹦出来了
事情很简单,土地属集体所有,如果老人去世后是侄子办理的丧事,那么就有继承权,如果是村集体出钱办理丧事,那么他就没有继承权,所有一切都归集体所有,但是在处理丧事之前应告知其合法继承人,如果告之而不愿处理其丧事,可以剥夺其继承权,由集体处理!
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没有遗嘱,侄子是不能继承遗产的,那个律师不合格,胡说八道。
这就是一篇胡说八道的文章,老人无儿无女村里肯定给入了五保户,人死后遗产肯定是归村集体处理了,如果不是五保户人员,老人有了天灾病业肯定是先通知他的近亲属,不可能私自给办了,这就是瞎编胡造的文章骗流量呢。
侄子没有继承权
继承基于血缘!他是合法继承人(代位),但他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就法论法而己!
我不懂农村宅基地是不是有永久权。我认为宅基地是农村人的一种福利,只能由同村户口的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继承,户口不在或者迁出的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宅基地。没有同村户口的继承人,宅基地应该收回。至于地面上建筑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补交宅基地使用费可以继续使用。
按照宅基地的管理办法,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的,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个人私有财产,就那破旧泥土户要人家赔六十万?太过分了
先搞清楚一户一宅啥意思?李明应该去继承他亲爹的宅基地,当他已经拥有宅基地时就无法再拥有宅基地,就算村委有偿回收一个宅基地面积的空地也不值60万
国家出钱给五保养老时,你在哪?你对你叔仅了一分钱孝心没有?否则亡魂地下有知变成厉鬼找你这个侄儿算账。
很多单身且经济条件差的人,活着的时候基本无人问津,出了事故,立马就会出现几个关系“近”的人来讨要补偿费。
侄子养老了没有?这应该是重点。
事情很简单,侄子要钱,村委出钱,
农村户口的,根据规定是一户只能有一处的宅基地。而李大爷的宅基地,他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李大爷过世后,村集体收回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合法的
五保老人,谁养谁发丧谁落老人的物件,如果是村集体养拆了没毛病,不然就得赔钱。
应该禁止农民把种的粮食卖给专家和教授们
这样的侄子该杀
应该结合善养老人的情况处理才对,
结果赔了个锤子
很好解决,房子以质论价,村委会恢复原来住房。侄子要房给村委会交钱。宅基地是村集体的,不是私人的,你大爷是村委会成员,你不是。但你占着村集体的资源就得交钱,因为你平时也没有给村集体尽过义务。这样公平不?
村里干这个事情这么急,至少要两三年后,在说村里不知道他有侄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侄子有房子的继承权,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房子破败可以维修,侄子只是不能翻建(拆了重建)。
宅基地不能继承,因为这是集体的,除非你是花钱买的基地,但这位老人不可能会买。
不是为了钱,索要60万,真胡说
补偿一块宅基地
村委把这么多年抚养老人的工资,物资、丧葬...一切费用给他侄子算算,扣除60万,不够的让他侄子补起
生前不照顾,生后争财产,不要良心了
我想问一下,老人在世时,侄子可曾回来探望过照顾过?老人去世丧事侄子操办没有?参与了没有?
无论孝与不孝,合法继承权益不容侵犯!
侄子根本就没有继承权!
老人没死的时候 怎么不蹦出来认亲 人死了觉得有利可图就蹦出来了
这要是在城市遇这种事麻烦可就大了,死后突然冒出个亲娘养的,你手里有遗瞩,有公证有有可能大大的缩水了,甚至无效!
这不是山东人干的事
阿猫阿狗的都上来了,平时也没见你孝敬,有狗屁继承权,
平时不见,见利三天现!
怎么证明与逝者有亲属关系?
钢崩已经骗到手,谁还管你能不能继承!
路也归村集所有!这个侄子按特例对待不能走村里的路!
我们这里也有这样的一例:村里为一个孤寡老人盖房子,给他养老送终,老人一走,立马就出现了一个侄子要回来继承财产。正所谓人不要脸鬼都害怕!
这里面的关健问题是,对李大爷的赡养是谁负责的,李大爷是单身,村里有没按五包户对待,如果是按五包户对待,身后的房产理所当然的归村里所有,如何处置,由村里说了算,谁也没屁放。
关键是活着的时候你来照顾过没有?
我们广东没人动的,都是同宗兄弟,几十年也没人动的,留给他血统最亲的人!
利益面前“全是孝”
我不信除非你给我两百块[红脸笑]
他没有养老人,平什么继承财产?
乱编!
让他去起诉
不是为了钱,只是为了60万。
世上什么人都有
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继承权。
农村人!哎
主要🉐看是不是五保户。
农村的孤寡老人谁生养死葬所有的一切就是谁继承我们这就是样的
重新盖起来,不就得了。农村盖房也简单,十万以下就能盖好!
有那么复杂吗?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不是遗产!你又没赡养老人,继承个锤子!
让那个侄子证明一下他是那个大爷的侄子!
人性得恶
五保户吗
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的子女有没有代位继承权?我印象中是没有的,先查一下再说。
生不敬孝,何来继承之说
尼特么虽然有继承权,怎么没说你尽孝道,尼特么就是为恶钱
他叔叔活着的时管过他叔叔没有?还是只是人没了来占个宅基地?
继承五保户的财产 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五保户由于没有子女和近亲,其遗产通常由村委会或者法定继承人继承。 2. 财产范围:五保户的财产包括其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如房屋、土地、存款等。这些财产在五保户去世后,可以依法进行继承。 3. 继承程序:继承人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继承权,并办理相关手续。这可能包括提交身份证明、户口簿、死亡证明等文件。 继承债务的责任 1. 债务继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意味着继承人只需用继承来的财产来偿还债务,超出部分无需承担。 2. 债务范围:五保户的债务可能包括生前所欠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如果五保户在生前有违规领取国家补助资金的行为,这部分资金理论上也属于债务范畴。3. 返还违规领取的资金:如果五保户在生前违规领取了国家补助资金,这部分资金应视为不当得利。根据法律规定,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国家。
分期付款,钱💰谁出?
这个侄子也够呛,你有继承权,但是你也有尽孝的义务。
哪里规定的侄子有继承权?近亲属根本不包括侄子,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哪有什么叔伯姑舅还一干表亲乱七八糟?
我们小时候湾子里死了一个老人(儿子先死的,孙子女都还很小),女儿在外地,湾里家家都出钱安葬了老人,她女儿后回来了家家送礼。感谢湾子里的人。你在看看这家的
此房值六百元。
穷人,丢穷人的脸。
再给盖同样大小的房子给他,也用不了60万
老人生病需要人照顾的时候不见人,现在蹦出来了!凭什么继承遗产?
侄子有继承权?胡说八道。
你去民法典查一查就知道侄子有没有继承权了
滚远点,
老人无儿无女,应该是五保护吧,五保护的遗产怎么处理,相信大家都知道
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
83岁?如果是五保户,房子归村委会,如果不是,看老人有无遗嘱
侄子的父亲死了,那遗产只能归公。除非侄子给叔叔养老。不然想多了。
宅基地好像没有继承权,只能使用。
宅基地不算遗产如果是银行卡里面的钱你可以说你去当遗产来承继。宅基地是村里面集体所有你在上面建了房子,人走了。首先你先查查他侄子有没有在本村有户口。一般来说人走了也不要做的太急了,至少过几年你再推倒没事。让它自然倒也没问题。
不是国家拆迁,农村的破屋连6万也不值!
真不要脸,活的时候没看你尽孝,死了来要房了,你没权要房,你不是本村村民,就不能享有
平时不来看,就不应继承
作者胡言乱语,宅基地只有村民有使用权,继承的只是地上附着物,破房子农村的值5000不错了,还60万扯吧!狗屁不通!
人不在了,宅基地应该没继承权,活的时候怎么不孝顺呢
宅基地,非直系亲属不能继承(使用权)。
一户一宅基地。无子女的,宅基地收归村集体。土地是集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