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少胜多:奇特的美国选举制度。
美国的选举制度在外人看来,有其难以理解的成分。比如,特朗普在 2016 年美国总统大选胜出,但他得到的选票比对手希拉里.克林顿少了将近三百万张;小布什 2000 年战胜戈尔当选,后者其实比前者多得了 50 多万张选票。
美国的选举制度为什么如此奇特?核心在于间接选举,即,最终由选举人团的选举人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在前面提及的特朗普与小布什胜选的例子中,共和党候选人得票均落后于民主党人,最终却令人吃惊的胜出,这是因为他们得到的大选举人票超过了 270 张,这是进入白宫的门槛。 为什么要由选举人团来选举总统 ? 这一制度可以追溯到 1787 年美国『宪法』。该宪法规定了通过一轮投票间接普选总统的规则。 美国的开国元勋认为,这一选举制度是介于直接普选总统与国会选举总统之间的折中方案,后者被视为过于不民主。另外,不采用直接选举也因美国为联邦制国家,制宪会议元老们认为应考虑到各州自治的特性,采取选举人团来保障各州利益。 然而这一制度在今天看来似乎漏洞百出,尤其显而易见的是在得票多的候选人反而败于得票少的候选人的情况下引发的争议最多。几十年来,向美国国会提交的旨在修改或废除选举团的修正案数以百计,但无一成功。 谁来担任选举人? 美国目前共有 538 个选举人席位,这个数字是美国国会参议员和众议员席位的总和外加华盛顿特区三个席次。选举人大部分来自各党地方负责人,他们的名字并不出现在选票上,他们中绝大部分并不为民众所知。 每个州拥有的选举人与其拥有的众议员和参议员席位相等。众议员的席次取决于各州人口比例,参议员每州两席。 例如,加利福尼亚州有 55 个选举人,得克萨斯州有 38 个选举人。佛蒙特州、阿拉斯加州、怀俄明州和特拉华州只有 3 名。 在一个州赢得多数选票的候选人将赢得该州的所有选举人,但内布拉斯加州和缅因州除外,这两个州按比例分配选举人。 这是美国选举团制度的特别之处,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外,其余48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赢者通吃”,即把本州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该州获得多数普选票的总统候选人。 备受争议的选举人制度 2016 年 11 月,特朗普赢得了 306 张选举人票,数百万美国人曾呼吁选举人不要把票投给特朗普,但最终结果只有两名得克萨斯州选举人叛变,特朗普最后获得了 304 票。 这种情况并非罕见。美国共有五位总统在普选中失败,却经由选举团当选总统。约翰-昆西-亚当斯是第一位,他在 1824 年击败了安德鲁-杰克逊。 2000 年总统大选在佛罗里达州在共和党人小布什和民主党人戈尔之间引发了一场史诗般的争议。戈尔虽然在全国赢得了更多选票,但小布什在选举团赢得了 271 票。 选举团制度建立以来一直争议不断,支持者认为该制度可以更好地顾及小州和偏远地区的利益,有利于巩固联邦,同时也可确保各州选票的相对独立性。反对者则认为选举人制度违背选举的多数决原则,违反"一人一票,每票平等"的原则等等。 选举团只是走过场还是真投票 ? 美国宪法没有任何条款规定选举人必须这样或那样投票。 尽管有些州要求选举人必须尊重普选结果,但到目前为止,"不忠诚的选举人"通常只面临罚款。但在 2020 年 7 月,最高法院裁定,如果这些"不忠"的选举人无视人民的选择,他们将受到惩罚。 1796 年至 2016 年间,在总统选举中出现了 180 张与预期相反的选举人票,但它们从未改变谁将入主白宫的最终结果。 选举团何时投票 ? 选举人将于 12 月中旬在各自所在州举行会议。2025 年元月 6 日,在对选举人投票结果正式计票结束之后,国会将庄严宣布美国新一届总统的名字。当然,选举结果早就为人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