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不是受害者吗?浙江绍兴,男子做生意,为周转资金卖了一块40万元的手表,收到买家转账就成了网逃,还因收了涉诈资金被刑事拘留,妻子转了40万才让男子回家,得知原因后,二人更担惊受怕了! “我银行卡被冻结了,这是咋回事?” 6月18日晚,蒋先生(化名)突然发现自己银行卡被冻结了,上面刚收到40万卖手表的转账,准备过几天进货用,这下他慌了。 妻子一看,顿时懵了,觉得是不是被骗了,毕竟那个买手表的太果断了,连价格都没讲。 还没等他们跟银行联系,家里就来了几名警察,让蒋先生跟他们走一趟,妻子在家急的焦头烂额,这才知道,丈夫收到的钱是一笔诈骗款。 原来,蒋先生是个生意人,因为经营不善,资金有点周转不开了。 想到自己之前买了一块手表,价值40多万,决定降价卖出解决燃眉之急。 东西挂到网上后,一名陌生男子很快拍下,但要求跟他线下转账。 蒋先生答应了,把手表寄出去后,就收到了钱,接下来就碰到这件糟心事。 妻子跑警局几趟了解情况,得知丈夫现在成了网逃被带走,为了让丈夫出来,连忙自己拿钱,填补了这笔诈骗资金。 丈夫虽然出来了,她们手里做生意的资金更不足了,加上丈夫现在的身份,让他们生意也没法做。 蒋先生也欲哭无泪,现在手表和钱都没有了,自己也没之前做生意的底气了,事情已经过了一百多天,还是没有解决,这让他们整天担惊受怕。 蒋先生确实倒霉,只是正常卖个闲置,却被搅到这种事件中,最后损失的也是自己,他觉得自己不是犯案者,而是受害者。 妻子将这件事发到网上,希望能尽快得到解决,也想尽快回到正常生活中。 对此,有网友表示,交易对象很重要,买二手奢侈品不讲价的,钱大概率不干净,千万不要交易!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蒋先生虽然不是诈骗案件的直接参与者,但他无意间成为了诈骗资金的接收方,账号上收到涉诈资金后,被警方监控到,冻结了银行卡。 根据《刑法》第312条规定,在明知是对方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还故意接收的情况下,会构成刑事犯罪,但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资金的也是受害者。 蒋先生跟买家素不相识,出售手表是为了缓解生意上的资金压力,他对买家的身份和资金来源并不知情。 蒋先生并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知道或应当知道这笔钱是非法所得。他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但为了避免成为犯罪分子洗钱的工具,蒋先生需要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提供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自己的清白。 蒋先生在进行现金交易时,不应答应对方线下交易的要求,在进行大额交易时,务必谨慎核实对方的身份和资金来源,避免无意中卷入法律纠纷。 警方这一做法,也是为了帮受害者挽回损失,但犯罪分子避开了自己的账号,没选择收钱,而是通过二手平台换成物品,这种行为,将风险转嫁给了没有任何关联的蒋先生,也让他遭受了损失。 蒋先生虽然被刑事拘留,但只要能证明自己不知情,法律应给予其合理的保护。 希望案件能尽快告破,抓获购买手表的买家,替蒋先生追回损失,也要抹除蒋先生的“网逃”身份,让他们的生活回归正轨。 (来源:新闻夜班2024年11月2日关于《男子刚卖一块 40万的手表,银行卡就被冻结了,警方告知是电诈,资金需扣押,男子也因涉诈被定为网逃。湖北警方:会核实》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