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地方,都有明确规定,禁止在原有宅基地上重建自有住房,且农村户口的家庭原则上一户只能拥有一处自有住房。然而,我们的相关规定难以周全到每一个人。有些家庭人口众多却尚未分家,还有些因孩子读书,户口已迁出本村,不再属于农村户口。如此一来,这些人便无权在农村土地上建房。 我们的各项政策驱使着农村人口前往城镇购房、落户,因为这样能推动当地房地产市场,使地方土地得以出售。但却未曾充分考量众多贫困户以及低收入家庭,他们的收入根本无力在城镇或城市购置房产。倘若用他们的资金在本村购房或在宅基地建房,本能够拥有更宽敞舒适的居所,可很多时候我们的政策却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