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房东特别喜欢看“小视频”,特别是偷窥的那种,比较自然和真实。一次,房东发

盼柳说评你好 2024-11-04 17:17:10

北京,一房东特别喜欢看“小视频”,特别是偷窥的那种,比较自然和真实。一次,房东发现租客是一对年轻的小情侣后,便开始想入菲菲起来,他趁着小情侣外出之际,偷偷的将摄像头安装在了天花板上,正对着下方的床铺,只要床上有什么举动,均可以一览无遗的全部看到。 林洁(化名)从学校出来后,来到北京城工作,他的男朋友王鹏(化名)同样在这个地方。 二人关系感情较好,虽然暂时没有结婚的打算,但仍然准备同居在一起,一方面能够增进感情,一方面也能缓解经济上的压力。 经过一段时间的找房工作以后,二人看中了老王的一间公寓。 房东老王已经50多岁的年龄,看起来比较憨厚老实,林洁和王鹏也比较放心,也就租了下来。 然而,老王憨厚老实的背后,却隐藏着一颗不为人知的心。 他虽然一把年纪了,却特别热衷于观看小电影,特别是那种偷拍、偷窥的。 一次意外的经历,老王发现林洁和王鹏的事以后,直接趁着二人外出之际,偷偷在天花板里面安装了监控摄像头。 观看了一段时间后,老王发现由于安装的角度问题,部分画面看不到,他就决定铤而走险,再度进入房间调整了摄像头。 也正是这一下,彻底将他暴露。 当天,林洁和王鹏躺在床上时,突然发现天花板上的洞越来越大,疑似被人故意搬开过。 一个不好的念头从心底油然而起后,林洁立刻安排王鹏去查看,结果就发现里面有个摄像头,而且还有一张内存卡。 二人将内存卡放到电脑上以后,发现了二人生活起居的所有视频。二人慌了,直接报警求助。警方调查后,将房东老王带走并立案调查。 目前,老王因非法侵入住宅被法院判刑。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此事应该如何评价? 首先,法律对于承租合同的定义,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具体到本案中,林洁和房东老王之间,达成的就是租赁合同。 也就是说,虽然房东老王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但只要在租赁期限内,那就不能干涉林洁的居住自由。 在未经林洁和男友的同意下,老王擅自进入,已经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老王并不存在传播二人不雅视频的行为,所以并不构成其他犯罪,如果经查明涉嫌传播的话,那么就绝对不仅仅是此罪那么简单。 其次,民法典第731条规定,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从中可以推导出一个条款,那就是只要租赁费房屋对承租人的人身安全产生影响,那就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本案中,林洁与男友承租房屋以后,因为房东老王的问题,已经对二人的人身安全产生了影响,所以二人可以要求与老王解除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最终,人民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为由,判决老王有期徒刑六个月。 最后,一起很有警示意义的案例,它提醒我们在外租房时,一定要注意个人的安全问题。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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