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方在离婚时故意转移、隐匿财产,另一方在两年后才知晓,能否重新起诉要求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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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个真实案例⚖
👥男女双方经过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双方对房产、汽车及银行卡存款也进行了分割。
两年后,因为男方一直没有支付小孩👶抚养费,双方沟通无效后,女方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后发现男方隐瞒了婚内购买保险的事实,致使双方离婚时未就价值133万的保险进行分割。于是女方诉至法院,要求对上述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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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男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已经查证属实,法院支持女方的诉讼请求💥判令由女方分得保险现金价值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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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有以下几点需要大家注意:
🔥1.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多角度、多维度调查取证,了解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数额,及时留存证据材料;
🔥2.双方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尽量通过文字、书面协议等方式沟通,以便诉讼时作为相应证据;
🔥3.必要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防止对方隐匿、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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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以下两种情形,当事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1.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2.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的行为,可以重新分割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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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