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11.1起,中央官宣新规!

不吃亏的庄哥 2024-11-05 01:12:01
扎根在劳动仲裁这几年以来,发现仲裁的人一年比一年多,真是喜忧参半。 一方面不想看到越来越多人被老板压榨,另一方面,大家的维权意识高了,我也更有信心做科普。新规也是越来越完善,11月仲裁的宝子需要留意一下! 1.“互联网 + 仲裁” 。广东今年通过了几个跟 “互联网 + 仲裁” 有关的规则,像在线庭审、异步审理还有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这些。啥时候都能弄,还挺灵活简单,也容易操作。 2.劳动争议申请仲裁一般一年之内就得提出来,从你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不过要是劳动关系还在,因为拖欠工资有争议的,什么时候都能提。等劳动关系结束了,就得在结束后的一年内提出来。 还有些情况是一裁终局的,像追要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还有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这些方面有争议的。 3.像用人单位用股权激励当劳动报酬发给员工,要是员工因为这个要仲裁,这属于劳动争议,但要是因为行使股权有纠纷那就不算。 4.单位和员工签订放弃缴社保的约定无效。要是单位没依法缴社保,员工能辞职还能要经济补偿。比如说企业没按规定登记社保、没给员工办社保登记或者少参加了一些险种,这种情况我们都有权这么做。 哪些情况属于劳动争议“一裁终局”?单位没依法缴社保,辞职时能得到多少经济补偿?遇到类似这些问题都可以找我,我们青空团队简单咨询不收废,解决你的仲裁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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