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炯明与胡汉民恩恩怨怨(一) 胡汉民在《胡汉民自传(1879-1912)》有30次提到陈炯明,完全充分肯定陈炯明 1、1909年,陈炯明由朱执信介绍,加入胡汉民领导的同盟会南方支部,胡和黄兴也非常看好陈。 (原文:是年邹海滨、陈炯明始以执信之介绍,至南方支部,邹、陈皆广西法政学堂学生,执信、君佩等自东京毕业归,即为此校教授,故邹、陈受盟为同志。陈方为广东咨议局议员,好言事,颇有声誉,克强尤喜引与计事。) 2、1911年,黄花岗起义,陈炯明被赵声任命起义敢死队召集人之一。这也是第一次,陈炯明和胡汉民一起参加武装起义。 (原文:伯先(赵声)定其名为"选锋",由伯先、克强、林时塽、熊克武、 何天炯、姚雨平、陈炯明、张醺村、徐维扬、刘古香等分任召集,而以同志中之敢死善战者为合选,计四百余人。} 3、黄花岗起义失败,黄兴认为陈炯明、姚雨平、胡毅生三人虚妄误事,胡汉民着手调查,还陈炯明公道。 (原文:克强伤心失败,而右手不得作书,乃口授余作报告,致海内外, 泪随声下。且言雨平、毅生、陈炯明三人虚妄误事,罪皆当死;余时亦悲愤已极。克强固主持军事,且血战而出,固当悉以其言为依据。乃同署名,后执信、克夫出,更从各方面调查,则克强对于三人之批评,实有误会。) 4、胡任广东都督后,陈炯明攻克惠州,胡推荐陈炯明为副都督,得到省议会通过。不过胡对黄仕龙为参督很有意见。 (原文:各界代表大会,乃于都督之次,举陈为副督,黄为参督。举陈为余所主张,黄则余甚不谓然。顾乃同时并举,余且不及纠正,可谓疏矣。盖当时自号稳健之党员,主此议,而事先不余告也。〉 5、胡和陈炯明、朱执信三人,是广东都督府的核心,创建广东为三民主义示范省 (原文:余乃与竞存(陈炯明)、执信等草寇临时省会选举法》各界为比例选举,特定同盟会代表二十人,妇女代表十人,各界当选者,十九 俱著籍同盟者。嗣是省会乃不复有与政府分歧之趋向,而议员有女子,乃为亚洲所创见) 6、胡随孙中山北上南京,将都督一职,让陈炯明代理,可见非常信任陈炯明,也一方面反应胡汉民不留恋权力,广东在全国可不是一般的省,是同盟会革命大本营之一。 (原文:先生(即孙中山)持之甚坚,余亦觉所见不如先生之远大,乃服从先生主张,立为书分致 竟存、执信、毅生诸人,使竞存代理都督事,并以命令伤各军服从竟 存,皆以授仲饱,使返省,与诸人布署一切。) 7、胡汉民在南京时,陈炯明攻打王和顺和关仁埔等民军。王和关革命资历都高于陈炯明,这是有争议的,但胡坚定地站在陈的背后。 (原文:(1)、余离粤后,民军石锦泉等愈跋息,陈竞存使魏邦平执石杀之,玉和顺、关仁甫、杨万夫等 益自危,其党羽四出谋去陈。 (2)、而玉和顺、关仁甫遂反竞存,以兵击之,王、关辄先选去。黄明堂、李福林,陆兰清等诸部,悉附省政府,玉、关遂溃败) 8、1912年4月,胡汉民与孙中山回到广东,陈炯明主动将都督一职还给胡汉民,而胡汉民挽留陈为署理军务。两人互为推举,成为一段佳话。 (原文:(1)余与借入都督府,至客室书房,俱不见竞存。仲元(即邓铿)谓当在寝 室,遂借余径入内,则执信在室,而仲元逮反扁其户,始出竞存所留书于棋,则竞存托词养母,己宵行避于香港,余为之错愕。 (2)、余乃与执信、仲元约,以必邀竟存返省理军事为条件。执信亲为往港。竟存知余己复任,亦遂返省)
陈炯明与胡汉民恩恩怨怨(一) 胡汉民在《胡汉民自传(1879-1912)》有30
冷雁玩转过去
2024-11-05 13: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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