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岁男童在地下车库出入口附近玩耍时,一辆小车出来撞上男童,随后直接压了过去导致男童身亡,而交警判车主主责,男童次责。男童家属喊冤:车主逆行,我们是受害者为何还要担责?
(来源:海峡都市报)
吴梅和肖克拿到交警出示的责任认定书,他们简直不敢相信,明明他们是受害者,儿子没了,为什么要承担次要责任?还有没有天理?
儿子出事的那一刻,还历历在目。他们每每想起,心痛到无法呼吸。
当天2岁的儿子吵着要下楼玩,肖克就带着儿子出门,出门前,男童拿着他心爱的滑板车。
一下楼,男童就向牢笼里的鸟得到自由一样,骑着滑板车到处溜达,当时肖克就跟在身后,一直提醒他小心点。
男童骑滑板车也有一段时间了,肖克也不怕他摔倒,跟在孩子后面,并没有紧紧跟随着,而是隔着一段距离。
当时男童快要到地下车库的出入口时,应该是发现有车辆,试图用脚当刹车停下,可滑板车并没有停下,而是慢慢滑向车库的出入口。
这时苏云欣开着一辆小车出车库,正要拐出来时,才发现男童骑着滑板车出现在了车前,苏云欣还来不及刹车,车子就把男童撞倒,直接压了过去。
听到叫喊声,肖克抬头时已经发现车子撞倒了,拼命的往男童这边跑去,可是已经来不及了,男童的头被压过去。
苏云欣发现男童时已经踩下刹车,但还是无法避免这场悲剧,车停后她赶紧停车,双手颤抖着拨打120和110,并祈求孩子还有一线生机。
而肖克看到了孩子的惨状,身体颤抖了起来,声音哽咽了起来,拿出手机给妻子吴梅打去了电话,吞吞吐吐半天才把事情说出来。
很快,吴梅边哭边跑的出现在现场,看到男童的那一刻,她站不稳差点摔了下去,好在肖克在一旁扶住了她。
吴梅一遍遍的问丈夫:儿子应该会没事的是不是?儿子应该会没事的是不是……
肖克不敢看妻子的眼睛,便便的回答不会有事的……
没过多久,医生赶来了,当场宣布了孩子的死讯,吴梅一听到消息晕厥了过去。
好一会清醒了过来,大骂苏云欣为什么要逆行?为什么要开这么快?为什么不看路?她痛斥着苏云欣,一定要让她付出代价。
而当时交警也正在处理着事故,对责任进行划分。最终,苏云欣被判定负主要责任,男童负次要责任。
看到事故责任判定,双方都对此结果不认可。
肖克称自己家明明是受害者为何还要承担次要责任,并且强调事故发生时监控里能看到他就在孩子身后,质疑为什么是脱离监护人?
而且他也表示,这里是小区并不是在外面,作为监护人,孩子在视线范围就已经尽到监护责任了。
而苏云欣一方,其丈夫认为并不存在逆行一说,回应地库的出口入口都是出入口,出来之后又没有划分出入处入线。
他还辩解称,男童的监护人根本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出了事故之后,肖克连男童玩滑板车都不知道,何来尽到监护责任。
男童亲属不认可事故责任划分,男童父亲已经提出了事故复核申请。
男童骑着滑板车出现在地下车库出入口时,苏云欣刚好开车出来,因靠道路左侧走,导致男童被撞身亡,该如何定性这件事呢?
这起事故如何划分责任,由当事人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决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虽然地下车库没有划线,没有明确规定开车出车库时应该往那边走,但一般来说应该靠右行驶,而苏云欣靠道路左侧行驶,在男童死亡这起事故中起到的作用和过错较大。
而男童骑行滑板车脱离父亲的带领,来到地下车库出入口附近,来到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路段,对造成自身死亡存在一定影响,因此其在这事故当中起到一定的作用,过错也较小。
综上所述苏云欣负主要责任,而男童负次要责任。
男童的悲剧警醒监护人,一定要紧紧跟随未成年身边,特别是幼儿,时刻注意路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悲剧。
男童被撞身亡这件事,您怎么看?
文中人物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