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90岁的大爷,在女儿家养老已经多年。如今,大爷想回农村儿子家养老,可儿

博仑有意思 2024-11-06 02:19:19

黑龙江,90 岁的大爷,在女儿家养老已经多年。如今,大爷想回农村儿子家养老,可儿媳坚决反对。儿媳的理由是,大爷把积蓄都给了女儿,等到老了、需要人照顾的时候才想起他们,绝对不行。女儿表示:“父亲的房子和土地都给了你们,如果你们不尽赡养义务,就把房子和土地还给父亲。” 双方为此争吵不断,互不相让。那么,最终司法所是怎么解决的呢? (素材来源:新街派 生活报) 王大爷一直在农村老家过日子,种种田,养养鸡鸭,生活平淡却自在。可老伴去世后,他没了主心骨。走到哪儿,都能想起老伴,整天闷闷不乐。 王大爷的女儿王文丽很着急。母亲没了,她不能让父亲再出事。王文丽和老公、弟弟王文杰商量,想把父亲接到市里住。 王文丽的老公很通情达理。他觉得老丈人不好,老婆也过不好,老丈人好了,老婆就开心。所以,他痛快答应,还保证把老丈人当亲爹照顾。 王文杰觉得自己和妻子常年在外打工,没法照顾父亲,姐姐的提议正合他意,就同意了。 就这样,王大爷到了女儿家,一住多年。 这些年,王文丽的老公说到做到,把王大爷照顾得很好,王大爷也习惯了。 但有个问题。王文丽家住高层,电梯不方便,尤其是上下班高峰,得等很久。 王大爷九十岁了,想回农村。都说落叶归根,人老了就想故乡。王大爷和孩子们说,想回农村儿子家养老。 王大爷生活不能自理,王文丽看老公又忙工作又照顾父亲,很愧疚。父亲说要回去,她想了想,同意了。 可弟媳不干了,生气说:“老爷子身体好时带着钱去你家,现在钱没了,要人照顾了,就来我家?” 弟弟也为难:“姐姐,我们孩子在外上学,我俩打工,真照顾不了。” 王文丽知道,弟弟还记着父亲那点积蓄。 当初父亲来她家,带着母亲的丧葬费和一些钱,弟弟、弟媳觉得她占便宜了。 其实,那些钱早花光了,王文丽还倒贴了。可弟弟、弟媳不听。 王文丽气坏了:“父亲的田地和房子你们用着,不尽义务就还回来。” 姐弟俩吵得不可开交,闹到了司法所。 1. 子女赡养父母是义务,王文杰不管能不能分财产,都得养父亲。 《民法典》第 1067 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养,父母困难的,可以要赡养费。 王大爷一儿一女,王文杰不能因为父亲把积蓄给姐姐就不养。 2. 嫁出去的女儿能分田地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说,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家人一起有经营权。 嫁出去的女儿,出嫁前有权利。 ① 户口没迁,新地方没地,就还有权。 ② 户口迁了,新地方有地,就没权了。 而且,女儿能继承父母的地。 3. 最后怎么样了? 司法所调查发现,老人赡养和子女矛盾的关键是房产和土地。王大爷儿子儿媳也没时间精力照顾。 最后,在司法所和村调解员努力下,双方达成协议:王大爷住女儿家,儿子儿媳每年 6 月前给 7.5 亩土地承包费,定期看望照顾。房子儿子儿媳能住,老人去世卖房钱平分,治病费用均摊。 对此,你们觉得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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