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没有时间限制?浙江,一商户将两箱苹果放在板车售卖,没想城管看到,当即表示要对

马如侃社会 2024-11-06 14:29:06

罚款没有时间限制?浙江,一商户将两箱苹果放在板车售卖,没想城管看到,当即表示要对其处以500元罚款,商户吓得赶紧将两箱水果搬到店里,不料,城管还是要罚款,不过这次不是罚两箱苹果,而是罚商贩以前占道经营。   (来源:大风新闻)   马科玉(化名)在舟山某镇上经营水果生意,他的店开在新菜场路交叉口附近,或许是受到经济影响,他家的生意一般,勉强够养家糊口。   事发这天,几名城管到附近检查,发现马科玉放了两箱苹果在店门口的板车上售卖,有些气愤,上前和马科玉交涉了一阵后,对马科玉说要对他进行罚款。   马科玉店面比较小,摆放不下太多水果,之前他也曾把一些时令水果放在店门口的摊位上,城管看到,只是让他把水果搬到店里,不让他摆在外面。   多次之后,马科玉水果店,便成了城管眼中的“眼中钉”。   不过马科玉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城管会人性化执法,看到他将水果摆在店外,只是批评教育,让他把水果搬回去,不会没收或者罚款。   怎料,这次城管来真格的了,即便马科玉将两箱水果搬到了店里,城管还是要处罚!   马科玉不服气,拿着手机拍录视频,质问城管两箱苹果放在店门口的板车上卖,要罚款500元?   或许是没有预料到这种情况,城管没有及时拍下两箱苹果摆在店门口的画面,于是解释说,是罚款以前的。   马科玉懂一点法,当场找城管要罚款的证明,城管有些无奈说,“我没有带。”“(罚的)是以前的,不是今天的。(要照片)到单位去。”   随后双方发生了言语争执。

当地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涉事水果店在10月份已因出店经营被处罚过一次,并责令整改,但其态度恶劣,屡教不改,所以再次作出处罚。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不得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马科玉将水果摆放在店门口,占用了公共道路,只要城管部门手里有证据,完全可以对马科玉进行处罚。   现在的问题是,城管说,“罚以前的”,罚款有没有时间限制?   答案是有,只不过这时间比很多人想象的都要长。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意思是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都可以对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进行处罚。

城管对马科玉之前违法占道行为进行处罚,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目前马科玉已缴纳罚款,当地有关部门表示,“如果以后他(马科玉)仍出店经营,我们还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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