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老人去药店买药,突然转了个圈,摔倒在地浑身抽搐,可药店老板看了看,既不上去施救,也不打120,就坐在那里看热闹,10分钟后,老人直接死亡。这下闹大了,老板被全网痛骂,说他见死不救没人性应该赔钱。网友:药店员工做人起码的德行都没有。让他为道德买单。 (来源:直播日照) 11月5日,一大爷去药店买药,他付完款后,突然在原地转了个圈,然后摔倒在地开始抽搐。 大爷摔倒后并不是昏迷不醒,而是意识尚存,侧躺着蹬腿抽搐,身体根本不受控制。 后来,他直接由侧躺,变成整个身体趴在了地上,但是双腿还在不停抽搐。 这是最佳抢救时间,可监控里,药店男老板坐在收银台里,伸着脖子看着老人,竟然都没起身,别说去把老人扶起来,或者施救了。 看老人抽个不听,他看了一会,才终于起身,拿起了手机,但没有打电话叫救护车的动作,也没有去施救的意思,而是走出柜台,消失在监控里。 没多大会,老板又出现在监控里,因为有个顾客来收银台付款。 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个顾客面对趴在地上剧烈抽搐的老人。也视而不见,付完款就离开了。 结果就是,大爷抽搐10分钟后,不幸离世了,视频发布网络,药店老板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大家都觉得,扶起摔倒的老人怕被讹,这个可以理解,但是,大爷在药店买药后摔倒发病,老板见死不救就太残忍了。 他有义务保证顾客的安全,再说了,店里有监控,他不应该有这个顾虑,即使他不扶,起码打个120也是职责所在吧? 可他就无动于衷的那么看着,老人倒地抽搐,他竟然淡定自若的收钱,简直让人义愤填膺。 大家都觉得,大爷死的冤,如果遇到一个有同情心,心底善良的老板,可能他就会被救回来,偏偏那个顾客也这么冷血。 有人觉得,老人摔倒,真不能盲目去扶,有些病或骨折是不能乱动的。这种情况,抓紧打110和120,交给专业的人去做。以前有个药店老板救了个老人,因为心肺复苏压断了肋骨,打了好几年官司,药店也关门了。 不是不扶,而是不敢扶,比如脑出血、心肌梗塞就不能扶,脑出血、心肌梗塞不但扶了没有任何作用,还起反作用!这种情况下只有懂行的专业人员在现场进行急救才有用!不是专业人员乱扶乱动反而加速死亡!如果是不小心跌倒受伤,没有心脑血管病的,就可以扶起来! 后来,经过大爷家属证实,老板打了120了,但因为错过最佳抢救时间,老人还是离世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药店老板,应该为老人的死亡负责吗?如果家属要求老板赔偿,有法可依吗? 1、药店老板有义务保证顾客的安全,给予大爷起码的救助。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药店作为经营场所,经营者药店老板有义务为顾客提供安全保障。 如果药店老板在顾客突发疾病时,没采取合理的救助措施,如及时拨打120,而导致了顾客受到伤害或者死亡,那么药店老板会因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尽管药店老板可能打了120电话,但如果没能及时采取其他合理的救助措施,如协助顾客保持呼吸道通畅、进行简单的急救等。 如果导致了老人错过最佳抢救时间而死亡,那么药店老板仍有可能因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 如果药店老板存在侵权责任,家属有权要求赔偿。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药店老板在顾客突发疾病时。没尽到合理的救助义务,存在疏忽或过失。 导致顾客因疾病发作而死亡,且此死亡结果与药店老板的救助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所以,如果家属证明,药店老板的救助行为,与顾客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药店老板就有赔偿责任。 但这可能需要通过医学鉴定、专家评估等方式来确定。 对于j药店老板不出手相助这件事,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