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两位年轻漂亮的女子,入住一家酒店后,为了缓解身体上的疲劳,特意去淋浴间洗澡,不料刚刚洗完澡出来,酒店的一名男服务生就刷门而入,由于女子全身未穿任何衣服,直接被对方全部看到,女子找到酒店讨要说法时,酒店的态度却令人唏嘘不已。 (来源:1818黄金眼) 李婷和王洁(均为化名)是较好的闺蜜。当天晚上,二人恰巧参加完聚会后,共同入住了酒店的一间房间。 房间是从网上预定的,价格是168元/晚,两张单人床。 等到入住酒店时,已经是晚上的12点钟左右,二人简单的收拾以后,李婷先去洗澡。等到王洁洗澡时,已经是凌晨3点多。 王洁称,当时她洗完澡以后,发现牙刷没有了,就给前台打电话送牙刷。可万万没想到,她恰巧刚才淋浴间出来时,酒店的房门突然被刷开了。 由于此时王洁身上没有穿任何衣物,直接与服务生面对面的站在了一起。二人四目相对以后,酒店服务生在王洁的尖叫声中退出了房间。 随后,王洁找到酒店讨要说法,酒店却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直接让王洁去领个20元—50元的优惠券。 王洁被对方的态度气的不轻,直接开始要求进行赔偿,双方在警局调解时,王洁提出1000元的赔偿,但酒店方面只愿意赔偿500元。 据调解人员称,酒店的态度确实很一般,一直说当时敲门了,没有听到回应,所以才刷开了房门。 目前,双方仍未就此事协商一致,王洁一气之下,将此事通过媒体曝光了出去。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此事应该如何评价? 首先,王洁与叶婷从入住酒店的那一刻起,就与酒店达成了服务合同关系。 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行业惯例,酒店有义务保障二人的人身安全不受任何人的侵犯,否则就涉嫌违约。 本次事件中,酒店服务生在未经二人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房间内,已经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由于本次违约的特殊性,双方之间已经没有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必要,所以应当解除合同,酒店减免二人的房费,同时承担必要的违约责任。 其次,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具体到本案中,服务生在未经二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进入,而且看到了其中一人的私密部位,已经构成隐私侵权,应当承担必要的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 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也就是说,虽然直接侵权的属于酒店服务生,但因为服务生当时系作为酒店的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所以最终的责任应当由酒店承担。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酒店同时构成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但王洁二人只能择一主张权利。 同时,由于酒店服务生并没有偷窥的故意,所以其行为并不违法,这种情况下,警方只能进行调解,调解不一致的情况下,需要双方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民事纠纷。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一定要男的负责!男的,只好委屈自己,把俩都娶了!
看一下又不会少块肉?
什么垃圾酒店?服务员进门居然不敲门?
看就看呗,又不是没给男人看过,再说看一眼也拿不走,何必要服务生赔钱?人家赚钱也不容易。😂😂😂
酒店档次太低,人员没有进行上岗培训。
胡说八道
洗好澡不穿衣服正常吗?
这么多负面评论者是没住过酒店吗?服务员拿通用房卡开的门而且不敲门。这怎么解释都说不过去吧
白嫖,酒店浴室玻璃是透明的,在一个人洗澡时,打电话让服务员来,很明显是有意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