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初三男生上课玩手机被没收,男生气愤不已,直接爬到走廊护栏扬言跳楼,女老师吓坏了,隔壁班男老师悄悄靠近,趁机将男生救下,场面触目惊心!
11月5日,一段视频在网上走红,一个身穿灰色上衣的初三男生,正靠着身后的红色柱子,跟走廊上的老师对峙。
同学也紧张的看着他,生怕男生一时激动,真的从护栏上坠落,要知道下面是坚硬的水泥地面,男生掉下后后果肯定很严重。
老师也不敢靠近,只能站在男生前面的位置,放缓语气,让男生先下来。
老师无奈的让步,没有让男生醒悟,他指着护栏外,嘴里不知道说的什么。
隔壁班一名男老师见状,伸手示意看热闹的学生先回教室,然后贴着墙慢慢靠近。
男生丝毫没有察觉,男老师迅速出手,拽住了男生的胳膊,将他拽下护栏,男生稳稳着地后,一旁的女老师才松了口气,之后男生被带回了班里。
原来,男生上课时间玩手机,被女老师看到后,说了他几句,但提醒几次还不听,女老师气愤不已,上前把他手机没收了。
没想到,男生瞬间怒了,冲出了教室,一开始,女老师以为他企业操场冷静了,直到坐在窗边的同学大喊:“他要跳楼!”女老师才出门查看。
她小心翼翼的检查每一个柱子,突然看到男生后,吓了一跳。
这场闹剧很快在几个班之间引起骚动,就连男老师班里的学生也惊动了。
看到男生的注意力在被女老师吸引,男老师趁其不备,果断将他拿下。
全程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一点多余,如果男生还站在那里,不小心摔下,就要受伤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件事该如何看待呢?
男生被收了手机后,跑到教室外面,得知男生异常举动,老师及时出来查看,教师在维护教学秩序的同时,也有义务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根据《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的行为,也不允许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女教师没收学生手机的行为是为了维持课堂纪律,没有股份举动,在维持教学秩序时,是合理的行为,当学生出现极端行为时,教师应当确保学生的安全,女老师做到了这一点。
男生是幸运的,男教师的迅速反应和妥善处理,既保护了学生的安全,又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
教师在处理类似事件时,应当更加注重学生的心理状态,采取更为温和的方式解决问题。
教师在教育学生时,也要注意到学生的心理状态,教师在维护课堂纪律的同时,更应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避免因过度严厉而引发极端行为。
学生在课堂上,也要遵守秩序和纪律,不能随意违反规定,在享受受教育权利的同时,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教师的教育工作。
本案中的男生在上课时间玩手机,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有权利矫正。
但一旦男生做出过激的举动,伤害到自身,学校和教师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应加强安全管理,建立有效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确保学生安全。
(来源:青岛广电生活在线2024年11月5日关于《初三学生被老师没收手机,一气之下以跳楼威胁老师,楼道内的男老师看准时机,将其一把救下》的报道)
还能说啥呢,废了一个老师,多半那个女老师以后就佛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