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心的下场!”竞拍前,重庆某男子,还在为自己用低于周边同类房子市场价将近三分之一的价格,拿到梦想中的房子而开心;竞拍后,看到有人在房子中办公,并且还拿出了十年的租期合约后,他懵了...随后他一纸诉讼将人告上了法院,而法院的判决结果,更让他欲哭无泪... 什么,位于市中心的法拍房,还是精装修,起拍价46万,评估价60万... 张先生怎么都没有想到,这套房子竟然这么便宜,这简直就是他梦想中的情房嘛。 待细细看完公告之后,他发现自己没看错,于是油然生起了一个念头——拿到,必须拿到。 随后,张先生就开始了紧锣密鼓的筹钱工作,甚至在此期间,他还考虑和银行借贷。但是没想到最终他仅凭48万元,就拿到了这套房子。 拿到房子之后,他便赶往了房子那里。但是等到他看见房子中工作的人之后,他傻眼了。 他此前也不知道房子中有人啊? 随后有人告诉他,他们是2018年签订的合约,租期为十年,根据买卖不破租赁,他们可以住到2018年。 换句话说,张先生等到2028年,才能住到自己的房子中。 郑先生感觉自己被骗了,于是将对方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离开他的房子,并支付从他购房之日起的占用费。但是法庭觉得在房屋拍卖的整个过程中,拍卖方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关于房子的租赁情况也明确指出。 最终法院一审驳回了张先生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张先生自己选择的路,只能自己吃下这份苦果了。 信息来源: 中国法院网——2024-08-16 《购买法拍房后,起诉要求租客搬离 法院:对房屋存在租约明知,应当接受权利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