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夜间邻居家的太阳能板,被大风刮下来,砸断男子家62000元买的罗汉松的3根树枝,毁掉了原本苍劲挺拔的雄伟造型,男子怒不可遏,找邻居算账,要求他照价赔偿,邻居却说:是大风刮的碍我啥事?顶多给你6000元!二人无法谈拢男子把邻居告上法庭,结果让人意想不到!
(案例来源:荔枝新闻)
吴忠义拉开窗帘,看阳光射进房间,他惊叹一夜的狂风暴雨早上都归于平静!
突然,他发现院中他最钟爱的罗汉松,有枝叉落在地上,他一惊,赶紧穿衣下楼,一看究竟。
吴忠义把别墅的庭院装修的别具一格,负有诗情画意,尤其那棵花了62000元买的罗汉松,是画龙点睛之笔。
罗汉松的树冠丰满而秀美,枝叶茂盛,尤其那造型既苍劲挺拔,又高雅!把他的别墅衬托的更加豪气。
他对这株名贵的罗汉松倾注了所有的热情与耐心,浇水松土施肥修枝,像照顾孩子一样精心,欣赏它是最大的乐趣!
天啊!别的花木都好好的,只有他最珍贵的罗汉松的枝杈散落地上,他捶胸顿足,疼得他心颤!
这么优美的造型,就毁了?他心疼地去拾树枝,却发现地上还有块太阳能板,这是哪来的?难道树不是风刮断的?
他仔细查看,恍然大悟,原来树是被这块光伏板砸断的!
这不是邻居家的楼顶的太阳能板?哎呀呀,咋不安装稳固了呀!
老王啊,你快来我家看看吧,你家太阳能板都把我的树砸坏了!他赶紧给邻居打去电话。
什么!太阳能板怎么跑你院子里去了?我不知道啊,我去查看下。王志远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不一会王志远匆匆跑来,说自家的太阳能板真的少了一块,这是被夜晚的大风刮飞的,你要是不说还没发现。
唉,还把您树砸断了枝条,真是对不起了,吴老兄。
吴忠义看他还挺有眼色,知道树被砸断了,就等着他的态度,可没想到他说了句对不起就要走。
吴忠义拦住王志远说:老王,你就这样走了不妥吧,你不该给我个交代吗?
吴兄,你想要什么交代?王志远一脸愕然,树还好好的,只是断了3根树枝,再长长修剪下就好了嘛!再说了这是风刮的也不是我故意的,难不成你还让我赔偿?
老王,你说的好轻巧啊,我这可是62000元买的观赏树,断枝杈没了造型,还观赏啥?看把你能耐的,再修能修出那个样子了吗?吴忠义强忍怒火。
你说对了,这树是你家的光伏板砸的,你还真得赔,我不要这树增值部分,你就原价62000元赔偿吧!
王志远一听也火了,就断了3个枝,让我赔62000元,你这不是讹人吗?
这怎么是3个枝的问题?整株树的价值就是它的造型,毁了树姿就毁了它雄伟气魄。
光伏板是风刮下来的,又不是我扔的,你这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也太过分了。
曾经和睦相处的邻居,此时闹得面红耳赤,争论半天,王志远也没答应给他赔钱。
随后几天,吴忠义登门几次讨要说法,王志远最后答应只能赔偿6000元。吴忠义大怒:60000元只给6000元,你打发要饭的咋?
吴忠义忍无可忍,把王志远告上法庭,要求他赔偿罗汉松的原价数额62000元。 1、吴忠义认为,他的罗汉松是被王志远家的太阳能板砸断的枝条,王志远未保管好自家的物品,造成他的损害,理应赔偿。
《民法典》第1253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王志远作为太阳能板的所有人,如果未能证明其已经采取了足够的安全措施防止太阳能板脱落,则他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2、王志远认为,的确是他家太阳能板砸断了罗汉松枝条,但是大风刮飞的,并非故意为之,他愿意赔偿6000元,已仁至义尽。
《民法典》第1184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王志远认为,太阳能板是在刮风下雨不可抗力因素下,被刮飞至吴忠义家院内,砸断了罗汉松3根枝条,也不是他故意的。
既然树还活着,就不能让他承担整棵树62000元的赔偿,他同意承担3个枝叉的赔偿6000元,已很合情合理了。
3、最后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罗汉松已增值到8万多,而砸断枝叉后价值在2.7万,吴忠义有林业机构鉴定报告。
如今断了3个枝叉后,毁坏了形象失去了它的观赏价值,没了种植的意义。他不用王志远赔偿增值部分,只照原价赔偿就行。
法院审理认为,王志远家的太阳能板确是大风刮飞,但终究还是他没把太阳能板固定稳妥,和罗汉松被砸有因果关系。
罗汉松失去了美观和独特性,是它价值的重要部分,法院故接纳了鉴定报告,王志远应承担侵权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王志远承担吴忠义58276元的赔偿责任。
您觉得邻居应该赔偿多少合适呢?
开局一张图,你开局凑两张图,还真会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