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刘某与丈夫孙某的婚姻看似平静,实则暗流涌动。刘某自婚后便以怕疼为由拒绝与丈夫亲近,孙某尊重她的选择,四年间未曾越雷池一步。然而,刘某偶然间发现孙某竟长期在外嫖娼,这一发现让她决心通过法律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并争取属于自己的财产权益。 (来源:裁判文书网) 刘某是一个温婉可人的女子,有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和一头柔顺的长发。她与孙某相识于一次偶然的机会,两人一见钟情,很快便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然而,婚后的生活并没有如刘某所想象的那样甜蜜和幸福。 刘某自小对疼痛有着莫名的恐惧,这种恐惧在婚后愈发强烈。每当孙某想要亲近她时,她都会以怕疼为由拒绝。起初,孙某还有些不满和失落,但看着刘某那双充满恐惧的眼睛,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尊重她的选择。 就这样,四年过去了。刘某和孙某一直保持着相敬如宾的关系,但两人之间却似乎总隔着一层看不见的膜。刘某享受着这种看似平静的生活,而孙某则默默承受着内心的煎熬。 然而,平静的生活终究还是被打破了。一天,刘某无意间在孙某的手机里发现了一些不堪入目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原来,孙某竟然长期在外嫖娼!这个发现如同晴天霹雳,让刘某瞬间崩溃。 她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更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她质问孙某,孙某却一脸坦然地承认了。他说自己身体出现问题,不能再有夫妻生活,所以才会选择这种方式来排解内心的寂寞和压抑。 刘某听着孙某的辩解,心中充满了愤怒和失望。她觉得自己被欺骗了,被背叛了。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并争取属于自己的财产权益。 于是,刘某找到了一位律师,开始准备离婚诉讼的相关材料。她收集了孙某嫖娼的证据,包括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以及一些目击者的证言。她希望能够在法庭上揭露孙某的真面目,让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开庭那天,法庭内座无虚席。刘某和孙某都显得异常紧张。当法官询问孙某是否承认刘某所指控的罪名时,孙某竟然出乎意料地承认了所有事情。他还主动提出把房产给刘某,自己只要一小部分。 刘某愣住了,她没想到孙某会这么做。她看着孙某那张曾经熟悉如今却陌生的脸,心中五味杂陈。她不知道孙某是出于真心悔改还是为了逃避更严重的法律制裁才做出这样的决定。 法官宣判的时候,刘某注意到孙某的手在抖,眼眶也红了。她心里突然有点不是滋味。毕竟夫妻一场走到这一步谁也不想看到这样的结局。 判决书下来后孙某约刘某见了一面。他说:“我知道我错了无法弥补。只希望你能过得好房产给你是我最后能为你做的。”刘某看着孙某突然觉得自己好像也没那么恨他了。毕竟恨一个人比自己受伤还难受。 @雷霆看法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刘某与孙某的婚姻关系是合法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刘某与孙某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他们的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来看孙某的行为。孙某在婚姻期间长期在外嫖娼,这一行为显然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孙某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 此外,孙某的行为还可能构成重婚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虽然在这个案例中孙某并没有与他人再次结婚,但他长期与婚外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且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话,就可能构成事实上的重婚。不过,根据目前的情况描述我们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孙某构成重婚罪的结论。 至于刘某的诉求即要求与孙某离婚并分割房产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刘某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在这个案例中,由于孙某存在过错行为即长期在外嫖娼,在判决时可能会倾向于保护刘某的权益给予她更多的财产分割比例。 如果刘某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孙某存在过错行为,还可能在判决时要求孙某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文中人名系化名)
这种女人要来干嘛?呸
早就应该离婚了,这女的不配做人妻,还想分人家的财产,真是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