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分享交流讨论这样一个问题: 某小微企业向银行贷款1千万,借给朋友使用,本金、利息也由朋友按月打到该企业贷款账户进行偿还。税务风险推送,1千万贷款导致总资产超过5千万,企业错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应补税。企业辩称1千万是帮别人贷款,不属于企业资产,也没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不应该影响企业享受优惠政策。 问;此业务应如何判断?谁说的有道理? 特别提醒: 1.这种情况毫无疑问会导致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因为这笔借款无论是会计核算还是借款合同都是借款人公司,导致资产负债表数据资产总额超过5000万元,自然无法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对企业的辩解税务机关不会认可,因为税务机关判断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标准就是三个:资产总额、就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一个超标就不能享受。 如有不同观点,欢迎交流讨论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