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出生的人可能不相信这样一个事实,解放后到八十年代初,农村的基干民兵队都是有一部分真枪的,也有子弹。持枪的民兵都是在自己家里保管,有的在屋里墙高处,间隔地钉两个钉子,半自动步枪就斜挂在墙上,子弹退出保管起来。 有的民兵队还有机枪,重大节日民兵都要持枪巡逻。记得有一次,民兵巡逻回来已是深夜,一挺机枪就放在一家的炕稍。 有什么活动,甚至集体夜里浇麦子有的民兵就带着半自动步枪。 但是那个时候持枪行凶的人没听说有过,起码在我的范围内没有听说过。 是那时候的人文化水平高,有涵养吗?也不是。那时的人公德心强,在公众场合想着为他人的观念比重占得大;他们有一定的信仰,做事心齐,知道枪口不应该对着谁;听党的话,听毛主席的话,自我约束力强,守法观念强,社会上有一种整体的向上、守法、稳定的氛围。 那时候制定的各种法律少,但执法部门整体执法严,老百姓知道杀人要偿命,有敬畏法律的意识,一人犯法,全家人甚至全家族人都感到有愧,心理上矮了一截。 后来也是八十年代初,由于政策的变化,有用枪行凶的,上级就把个人持的枪全部收上去了。 今早看了一条新闻,说某地烧烤店因为日常小矛盾又杀了三个人。这样的消息几乎司空听惯了。 我就想,如果也和解放后到八十年代初那样民兵个体可以持枪保管在家里,在我们当今这几十年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状况呢?如果也像美国那样,公民有合法手续就可以持枪,会是什么样一种状况呢?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