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一98岁老太,已经在一家早餐店,白吃白喝半年了,这一天恰好店里的豆腐脑卖光了,老太没能喝到,于是便在店里胡搅蛮缠,还把店里的东西给砸了,本是做好事的店老板,无奈之下只得报了警,而老人的子女的一番话,却让网友震惊了! 清晨,浙江绍兴一家小区门口的早餐店里,由于早晨的客流量特别大,豆腐脑比平常卖得更快,早早就售罄了。所以当老太太像往常一样来到店里,要了一碗豆腐脑时,李女士歉意地解释说,豆腐脑已经卖完了,并热情地建议老人,可以尝试其他的早点。 "老人家,要不您尝尝我们新做的小笼包?或者来碗香浓的皮蛋瘦肉粥?"李女士微笑着说。 谁知这句话却像是点燃了导火索。老太太的脸瞬间阴沉下来,眼中闪过一丝怒火。"我就要喝豆腐脑!每天都来你家喝,你怎么连这点准备都做不好?"老太太厉声质问道。 李女士被这突如其来的质问,弄得有些措手不及。她试图解释,但老太太却不给她机会,继续咄咄逼人地责骂着。周围的顾客们都不禁将目光投向这边,有些人开始窃窃私语。 就在李女士想要进一步解释时,老太太突然站起身来,快步走出了店门。李女士松了一口气,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然而,仅仅过了几分钟,老太太就拿着一根,不知从哪里找来的木棍冲进店里,开始疯狂地打砸起来。 顾客们惊慌失措,纷纷逃离座位。有的人甚至来不及拿走自己的东西,就匆忙跑出店外。李女士这才回过神来,赶紧上前试图阻止老太太的行为。然而,老太太的力气出奇地大,李女士几次想要夺下木棍都未能成功。 在一片混乱中,李女士终于找到机会,拨通了报警电话。很快,警察赶到了现场。在警察的劝说下,老太太才渐渐平静下来。但她仍然怒气未消,不停地指责李女士。可等到警察了解情况后,全都感到十分惊讶。原来,这位老太太已经在李女士的店里,免费吃了半年的早餐。 而这一切要从半年前说起。那时,李女士注意到这位老太太,经常独自一人来店里吃早餐。通过交谈,她得知老太太的子女都不在身边,生活十分孤独。出于同情和善意,李女士决定让老太太在店里免费用餐。 起初,老太太对此十分感激,常常笑眯眯地和李女士聊天。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太太的态度逐渐发生了变化。她开始对食物挑三拣四,常常抱怨这个不好吃,那个不合口味。尽管如此,李女士还是尽量包容,认为老人家年纪大了,脾气难免会有些古怪。 然而,李女士怎么也没想到,仅仅因为一碗豆腐脑,老太太竟然做出如此过激的行为。看着一片狼藉的店面,李女士终于忍不住泪如雨下。警方随后联系上了老太太的子女,向他们说明了情况。然而,令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老太太的子女非但没有道歉,反而指责李女士虐待老人。他们认为,李女士不给老太太豆腐脑喝,就是在苛待她们的母亲。 这番颠倒黑白的言论,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到震惊。李女士终于忍无可忍,决定要讨回公道。她不仅要追究老太太打砸店铺的损失,还要将半年来老太太白吃白喝的早点钱要回来。 这起事件很快在网上传开,引发了广泛讨论。大多数网友对老太太的行为表示愤怒,认为她不懂得感恩,将他人的善意视为理所当然。同时,人们也对老太太的子女提出了严厉批评,认为他们是非不分,颠倒黑白。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起事件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最起码,老太太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虽然考虑到老太太的年龄,可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她仍然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再就是,关于半年来的免费餐食问题,从法律上讲,这属于赠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李女士有权要求老太太支付这半年来的餐费。 这起事件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反思。它不仅涉及了善意与恶意的界限,也折射出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正确对待老年人的问题。在施予善意的同时,我们也需要建立适当的界限,以防善意被滥用。 同时,对于老年人,我们应该给予尊重和关爱,但也不能放任他们的不当行为。最重要的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会感恩,珍惜他人的善意,共同营造一个互帮互助、和谐友善的社会氛围。 信息来源,《96岁老太打砸快餐店,商家:吃了半年免费早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