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止损!福建,一男子按家乡最高彩礼106万,将妻子迎娶进门,没想到,女方刚收到50万彩礼就去和前男友开房,并在海边拍相互拥抱的照片,以及一些大尺度照片。男子得知,痛得撕心裂肺,要求离婚并返还彩礼。妻子回应:“50万已经花完,爱咋咋地!” (来源:潮新闻) 顾浩东(化名)是福建福州人,家中独子。 2022年,父母在顾浩东迟迟没有固定对象,暗自着急的情况下,找媒人帮他介绍了一名女子。 这名女子姓马,长相甜美,身形窈窕,有过感情经历。 不知道是因为对方性格开朗,还是外貌条件好,顾浩东和马某见面后,一眼就相中了对方。 2022年4月份,顾浩东奶奶过世,顾浩东伤心落泪。 就在这时,父母提议顾浩东和马某把婚事定下来,她们先打50万彩礼给马某,然后马某以顾浩东妻子的身份,参加顾浩东奶奶的葬礼。 这在当地,算是定下了夫妻关系,只是没有举办婚姻,和到民政局完成手续。 马某表示同意,随后她以顾浩东妻子的身份参加了葬礼。 到了顾浩东和马某婚礼前,顾浩东父母又付给马某两笔钱,分别是25万元和6万元,再加上他们购买的金银饰品,总共付款一百多万彩礼。 这是顾浩东他们当地最高的彩礼规格,106万元!结婚当天,顾浩东和马某,可谓是风光无限,羡煞旁人! 2023年1月,顾浩东和马某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正式在一起生活。 然而四个月后,顾浩东发现他把50万彩礼给马某,到他和马某婚后生活在一起的这段时间,马某和前男友一起去开房了。 除此之外,两人还到海边游玩,并且拍摄了在酒店的大尺度照片。 看完照片,顾浩东表示接受不了,提出离婚,并要求拿回结婚时给付马某的近百万元彩礼。 马某不同意,马某承认照片中的男子是她前男友,也承认收到顾浩东家的50万后和前男友见了面,发生了关系,但她解释说,两人见面是为了要回之前她借出的钱。 1、夫妻之间有互相忠实的义务,情侣之间有互相忠实的义务吗? 《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这一条说的就是夫妻之间有互相忠实的义务,夫妻必须都爱情专一、感情忠诚、互相忠实于对方。 情侣之间有互相忠实的义务? 答案是有,但情侣之间的忠实义务是道德义务,留给道德评价,法律不插手。 马某和前男友去开房,以及一起到海边游玩期间,顾浩东和马某只是订了婚,尚未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这对顾浩东而言,是非常不利的。 2、马某需要全额退还顾浩东家支付的106万彩礼吗? 单看《民法典》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顾浩东和马某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也共同生活了,不存在第五条规定应该返还彩礼的情况,但如果马某一分不还,对顾浩东而言无疑是不公平的。 因为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了《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 《规定》明确表示,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顾浩东和马某生活时间较短,106万的彩礼过高,符合规定的内容。也就是说,马某应该退还彩礼。 至于是全部退还,还是退还大部分,双方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公平判决。 3、关于马某回应说:“50万已经花完,爱咋咋地!” 耍赖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法院判决之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若拒绝履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马某若不肯归还,顾浩东可以通过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解决此事。 最后,有网友说,和前男友开房怎么了,和前男友开房就能证明我不是好女孩了?难道男的一点错没有吗?为什么跑去跟前男友开房,自己哪里做错了不知道吗? 您怎么看? #秋日生活打卡季# #女子收50万彩礼后和前男友开房# 关注@蚂蚁说法 关注时事新闻和法律
真尼玛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