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辟谣广西女子喝醉被强暴后自杀#“公安部网安局:前期,一则“柳州一女子喝醉在路边被强暴后自杀”的视频信息在网络空间传播,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经查,三人路过事发地拍摄相关视频,并故意捏造涉黄话题在网上传播,另三人看到视频后,编造传播“有一女子喝醉了在路边被奸了,后来自杀了”等不实信息,第七人为博取眼球,在网络空间进一步炒作传播相关话题,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朱某慧等7名造谣传谣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这一网络谣言治理事例,涉及到了一个在网络中较为常见的错误现象:对生活中、网络中已有的内容或进行断章取义式截取、或进行拼接、或依据自己的主观想法和目的添加上内容,进行传播。 这种行为就可能导致原本符合实际的内容,被完全错误的定义、解读;或导致“已经存在的网络谣言尺度升级、造成的恶劣影响也持续升级”的状况。 出现这种行为的原因,虽然是出自吸引流量、炒作等利益目的,但同时也的确存在一个事实:“对于在网络中发布任何信息、内容,所必须要有的责任意识、后果,认识不明确,或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意识”。 想建设良好网络生态环境,就必须强化所有网络使用者的“网络责任意识”。让用户们都充分意识到:虽然在网络中发布内容很自由、很便利、身边可能也没有其他人看到,但网络中发声与在现实生活中发声,不仅方式不同,而且在所需承担的责任、后果方面,有着更大的不同。真正实现用户从思想意识中主动规范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