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男子从菜市场,花9块钱买了6斤韭菜,放在自家小超市售卖,定价11.88元

子真的趣事 2024-11-08 22:08:52

河南,一男子从菜市场,花9块钱买了6斤韭菜,放在自家小超市售卖,定价11.88元!岂料,韭菜一根没卖出去,市监局就找上门,认为韭菜不合格,竟对男子罚款5.1万!男子不服,认为市监局应该去找菜贩,不是找他,将对方告上法庭,而法院判决亮了! 有句话说,做生意不能怕麻烦,但做小生意的人,怕的可不只是麻烦,而是“麻烦”上天。方新民的这家小超市,卖的是蔬菜,赚的是几块钱的毛利,生活得简简单单、规规矩矩。可没想到某天一根韭菜,竟然让他差点跌进了“罚款深渊”。 事情得从那天说起。早上方新民正忙着给街坊们称菜,突然几个穿制服的市监局执法人员进了门,拿着清单,兴致勃勃地开始抽查。按照惯例,这种检查方新民见得多了,心里也没什么大波动。反正只是例行公事,检查检查,又能怎么样?但是,这次却和往常不一样——他们竟然挑了一些韭菜样品出来,问问他这批菜从哪里进的、检查是否合格。方新民一听,心里一沉,顿时觉得有些不对劲。 这检查似乎没什么特别之处,没想到接下来的事情让方新民直接“下巴掉地”了——过了半个月,两位执法人员又来了,还带着一张“罚款通知书”。“方老板,你这个店里卖的韭菜农药残留超标,罚款五万一千元!”一个执法人员沉声道。 方新民当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也太夸张了吧?卖了六斤韭菜,总共才卖了12块钱,罚我5万多?这也太……天价了吧?” 执法人员态度坚决:“根据《食品安全法》,你卖的韭菜不合格,超标了,就是违法。处罚标准也有明确规定,按照规定,5.1万元的罚款是最低数额。” 这一刻方新民简直快气炸了:“你们看看啊,我就是一个小商贩,韭菜也不是我种的,我只是从菜市场进的货,这批菜有没有问题,我根本没法判断啊!我就卖那么点,怎么算也不至于这么重吧?” 执法人员并不买账:“不管怎么说,你卖的菜出了问题,责任在你。” “好吧好吧,”方新民心里一万头草泥马奔腾:“你们要罚款就罚,但总得有个合理的依据吧?就算我卖的这几斤菜有问题,那是我买菜时的疏忽,应该追责的是供应商,我能不能去追溯源头,和卖菜的摊贩一起查清楚?” 执法人员却一脸“没商量”的表情:“没有必要,责任由你承担。” 方新民心里很清楚,自己根本没有条件去检测每一斤菜的农药残留,他又不是菜市场的质检员。一个小超市老板,凭什么承担这种责任?他觉得自己实在冤枉,于是找了律师,跑到法院起诉市监局,要求撤销这张罚单。 市监局倒是没丝毫放松,坚称方新民卖的韭菜农药残留超标,罚款没有问题。法院审理后,结果出乎意料。虽然韭菜确实有问题,但毕竟方新民卖的量小,且未造成任何实际的危害。再加上“过罚相当”原则,法院认为,方新民的这次处罚明显过重,超出了合理的范围。因此,法院做出了撤销处罚的判决。 要说这件事,真的是有些哭笑不得。作为一个普通的街坊小老板,方新民无非是希望在小区里卖点新鲜蔬菜,聚个人气,生活过得去,谁知因为一根韭菜,竟然差点被罚得倾家荡产。看似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其实这罚款也未免太“辣”了。尤其是对于那些根本没有能力判断蔬菜是否有农药残留的小商贩来说,这样的执法标准真的就很让人心塞。到底谁才是真正应该负责任的?或许,该是市场的监督部门反思一下,如何做得更合理些。 毕竟,公平不是让责任全部推给弱小者,而是要让每个环节都能承担得起责任,而不是让一个普通小老板,承受不起的“天价”罚单。 (来源: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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