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赵作海案 1998年2月,商丘某村村民赵作亮报案,称其叔父赵振裳失踪。 5月8日,村民淘井时发现一具无头男尸,怀疑是失踪的赵振裳,遂报警。 由于同村赵作海和赵振裳有矛盾,警方将其列为重大嫌疑人。 法院审讯过程中,赵作海多次翻供,连续九次供述才“说清楚”犯罪经过。 2002年12月,商丘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赵作海死缓。 8年后。2010年4月,“被杀害”的赵振裳突然回村。引起社会一片哗然。 2010年5月,河南省高院再审改判赵作海无罪。 国家赔偿65万元。 6名参与办理“赵作海案”的工作人员,构成刑讯逼供罪,被分别判刑。 赵作海案撕开了刑讯逼供的面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