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闻一事,令人忧思。有造假鸭肠者,达九吨之巨,然罚仅一万;而售十四块钱之芹菜,竟罚十万。此二者相较,实令人费解。 食品安全,乃民生之大计,关乎众人之健康。造假鸭肠,数量众多,危害甚广,罚之过轻,何以震慑奸邪?而芹菜之事,虽价微,但若违法规,罚亦当适度,过重则令人心生疑惑。 今观社会,食品安全问题屡现。或有以劣充优,或有添加有害之物,民众食之,常忧致病伤身。监管之责,不可轻忽,然罚之尺度,当合情理,公正公平。 若轻罚重罚失当,一则使违法者不惧,二则使守法者寒心。当以严谨之法,明确之规,衡其过之大小,施之相应之罚。使违法者知惧,不敢再犯;使民众信法之公正,心有所安。 吾辈期望,监管之力愈强,罚则愈明,商家皆能自律,以良心经营。如此,方能使食品安全让人放心,民众皆可享健康之食,无后顾之忧矣。